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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供电公司给电力用户送上“诚信提醒单”

发布时间: 2016-01-20 17:03:32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夏斌婷 通讯员 黄洁敏

  1月初,在国网义乌市供电公司各供电站所的抄表员手中,除了跟往常一样需要送达的电费通知单,还多了一份“诚信提醒单”。为避免用户无意的拖欠造成征信系统的信用污点,义乌市供电公司各基层站所印制了多份“诚信提醒单”,在各个村(社区)的电费公告栏张贴,并对一些用户进行送达提醒。

  昨天,记者从义乌市供电公司了解到,从今年1月起,在12个月内有两次及以上逾期交纳电费、违约窃电等失信行为的用户,今后贷款、办签证等都会受影响。

  据了解,相关失信行为将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失信名单,其失信记录将被计入人行征信系统,由此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会被提供给各类金额机构参考。失信者在办理贷款、出国签证、就职等方面都会受到影响。也就是说,拖欠电费和欠税、民事判决等一样,将成为个人信用记录的污点。

  为方便用户交费,义乌市供电公司不断拓展交费渠道,目前已有银行代扣、银行及村邮站代收、POS机刷卡、自助缴费机、支付宝、微信、充值卡、预付费等15种交费渠道供广大用户选择。其中,选择银行代扣电费是最保险的,大家也可以在手机里设置每月提醒,用支付宝、微信等来支付电费,免去出门跑远路、交费排队等麻烦。

  此外,工作人员还特别提醒义乌的用电客户,对义乌来说,房屋出租情况比较普遍,但由于承租户忘记交纳电费原因,也会影响房东的信用记录。由于房东作为与供电部门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交纳电费属于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并不因房屋出租而自行转移给租客,故会影响房东的信用记录。建议有房出租的客户可到供电营业厅申请预付方式结算电费,并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电费交纳的相关事项。在此提醒大家一定要认真留意,以免受到影响。

  不过,如果有市民已经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也不用过于担心。你只要在未来12个月内未再次发生逾期缴纳电费、违约窃电等失信行为,供电企业将会提出申请,将该用户不良记录撤销。

  此外,市民如有需要,也可搜索关注“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低压掌上电力APP”、“高压掌上电力APP”、“支付宝服务窗”等相应的电力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及相关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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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甄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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