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月21日讯(通讯员 余雪光)如何加快现代职业教育,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1月20日,笔者从义乌市教育局获悉,义乌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形成与义乌市发展格局和水平相适应、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紧密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互补,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学校、企业、社会多元办学,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义乌特色和省内领先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统筹布局全市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到2020年,把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为全国一流高职院校,争取列入全省特色名校建设序列;把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建成省内具有较高水平的知名技师学院;把城镇职业技术学校和国际商贸学校建成综合实力较强、办学特色鲜明的省内一流中职学校。
为提高职业教育师资队伍水平,《实施意见》提出,到2018年,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提高至85%以上,中职学校班师比例不低于1:4(平均班额标准不低于30人),高职院校生师比降至18:1。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拓宽培养渠道,健全新招聘教师入职第一年进行“师范教育+企业实践”培养培训制度。健全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中必须有两个月时间在企业相关岗位工作或实习。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将专任教师继续教育纳入学时(学分)管理,并作为考核评价的基本条件。加强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基地建设,完善购买和奖励企业实践培训服务有关政策,健全企业实习指导人员补贴制度。多渠道多形式实施职业院校师资海外培训计划,校际交流互访。加强名师和专业带头人培养,壮大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队伍。
为保障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义乌建立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科学制定各专业类别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年有序提高。到2017年,公办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拔款达到省内本科院校水平。从今年起,公办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普通高中的1.5倍,并达到我省17个经济强县(市、区)平均水平。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市财政、教育等部门每年核定一次,达不到标准的要及时追补。
同时,《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扶持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与公办职业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依法享受相关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政府及其部门向职业院校捐赠的,其捐赠按照税收法律规定在税前扣除。企业因接受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职业院校自办、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目的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