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2月4日讯(通讯员 陈正明)昨天,义乌市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义乌市纪委驻人民法院纪检组副组长吴桂富在会上结合实际,部署了从现在起至3月底在全院组织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方案。同时,针对春节临近,对干警廉洁过节进行教育提醒,要求严格落实节日纠风“十个不准”规定,并组织专项检查。
会后,驻人民法院纪检组还与义乌市人民法院联名给全院干警家属发了一封公开信,真诚希望全体干警家属以廉为本渝地做好廉洁自律的监督者,常吹“廉政风”、管好“廉政事”、严把“廉政门”,引导干警算好政治帐、经济帐、亲情帐、健康帐、平安帐,鼓励干警廉洁奉公,司法为民,珍惜干警的政治前途。
为加强工作领导,确保集中教育活动成效,该院成立了以院长钱建军为组长的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活动中,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党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廉政纪律、人民法院廉洁司法制度规定为主要内容,以法院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确保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廉洁司法警钟长鸣,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守廉洁司法底线,严格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悉,这次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主要内容有: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廉洁司法集中教育的重点内容突出出来;深入开展廉洁司法制度规定学习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两个《实施办法》,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深入学习《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文件,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坚决杜绝与案件当事人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不正当交往、违规过问案件、以案谋私、充当诉讼掮客等行为;运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编印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六辑)》,确保广大干警人人知悉案例内容,人人从中受到教育。同时,切实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警,增强警示教育效果。组织干警结合奚晓明案和通报的典型案例,从理想信念、党性原则、法纪观念、道德修养等方面,深入剖析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思想根源,切实汲取教训、引起警醒、引以为戒,强化纪律红线不可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意识。
义乌市纪委驻人民法院纪检组负责人介绍,集中教育活动将不断创新载体,增强教育效果。认真组织实施宪法宣誓活动,坚定干警法治信仰;坚持领导干部为干警讲廉政党课,宣讲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和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通过开展廉政约谈、签订廉政责任书、发送廉政短信、征集廉政格言、创作廉政文艺作品、举行廉政知识竞赛、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增强集中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坚持做好院领导带队每周检查机关效能、纪律作风和院风院貌,对轻微违纪行为、不规范现象进行当场查究,并从严通报;做好领导干部、一般干警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并视情开展抽查核实;开展对审理期限在12个月以上、执行期限在6个月以上案件的专项清理检查;通过承办人梳理、部门汇总、分管领导听取汇报并指导办案思路和措施,祛除人为拖延,推动清积案工作;拓展社会监督,进一步重视社会监督的作用,促进转变司法作风、落实各项纪律、查处违法违纪。
同时,坚持做好随案发放“廉政监督表”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关于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制度规定,及时发现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零容忍”,绝不姑息迁就;发挥法院举报网站和12368司法服务热线的投诉举报功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开展廉政回访活动,向部分已结案件的当事人发送“廉政回访单”,主动征求对干警执行党风廉政、纪律作风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时发现违法违纪线索;走访律师协会并座谈,主动征求律师界对本院法官依法办案、纪律作风、司法形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以上各项活动中发现和掌握的干警违法违纪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义乌市纪委驻人民法院纪检组负责人表示,纪检组将认真落实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懈抓下去”和积极践行“四种形态”的要求,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不断健全管长远、固根本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增强制度执行力,一以贯之抓好作风建设,并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倒查追责机制。一方面,健全廉政约谈制度,按照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建立逐级约谈制度,努力做到一般性约谈重在全面、预警性约谈突出重点、问责性约谈直面问题,真正发挥约谈制度的功效。另一方面,建立责任追究办法,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倒查追责,在现有做法的基础上加以完善,突出全面覆盖和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