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2月23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朱葵阳 通讯员 何明锋)2月19日,记者从市运管局据悉,《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中决定取消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认定,因此,我省的道路运证系统从业人员管理模块中将取消“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类别,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行政许可、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等涉及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持证要求的,也相应取消。
据了解,道路运输经理人从2011年2月开始资格认定,用于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出租车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等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职业能力评价工作,分为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经理人、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经理人、机动车检测维修经理人和机动车驾驶培训经理人4个专业。结合当前道路运输工作的实际,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已经完成历史使命。
对此,市运管部门提示:即日起“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不再办理发证、注册、转籍、补证、换发等证件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