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3月2日讯(通讯员 朱履生 方竟雄)今天下午,河南人杨某一说起昨天的事情,就后悔不已。
今年38岁的杨某在义乌工作已经好几年了,平常由于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出行比较不方便,几次偷偷摸摸开车,感觉就像小偷一样。
2013年,他的一个亲友说自己有办法,能够“轻轻松松”拿到摩托车驾驶证。于是动心的杨某花了1000元办了一个摩托车驾驶证,一下子自己感觉心里有底气了许多。
昨天下午3时许,杨某驾驶自己的二轮摩托车去办事,想不到,在上溪镇信达路山外山饭店门口路段转弯的时候,与一辆直行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不同程度的车辆损失,杨某受伤。
经上溪交警中队民警认定,杨某负事情的主要责任。
上溪交警中队民警在检查杨某驾驶证的时候,发现了许多问题:首先是驾驶证的字体、笔画明显不对,还有驾驶证上面的许多细节与真正的驾驶证对不上号,明显是一本“山寨版”的驾驶证。
听说使用假的驾驶证开车,保险公司拒赔经济损失,自己还要为此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杨某懵了:早知道这样一个结果,我说什么也不敢使用假的驾驶证了。
交警提醒:要想驾驶机动车上路,应该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任何用小聪明办法取得的驾驶证,可能就是一颗烫手的山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