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获悉,根据浙江省公安厅统一部署,按照“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证”原则,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将与江西省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工作。目前,江西籍异地办证试点工作已展开,在义乌及周边县(市)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江西籍人员,从即日起可直接在义乌公安窗口办理身份证相关业务了。
据介绍,江西籍人员到义乌公安窗口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实际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并持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
同时需要提醒的是,属于以下五种情形的,不在本次受理范围: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因受试点技术条件制约等原因,难以确认身份的。
此外,符合身份证异地办理条件的江西籍人员在义乌公安窗口办证、补领、补证时,还需同时出具居民户口簿、护照、驾驶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