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3月11日讯(通讯员 余顺青 吴金仙 实习记者 王笑媛)3月8日,贵州籍女子李某因涉嫌违反2016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反恐怖主义法》,被义乌市江东派出所民警抓获,处行政拘留7天。这是义乌警方处理的首例违反《反恐法》案例。
朋友圈里传播暴恐视频被拘7天
3月7日晚,义乌江东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朋友圈里传播涉及暴恐事件的视频,画面场景十分残忍血腥。
接到报案后,江东派出所迅速处警,根据群众提供的微信线索进行倒查,锁定嫌疑人李某。3月8日晚9点,警方在义乌江东街道青口某小区内将嫌疑人李某抓获。李某,女,1975年生,贵州德江人,在义乌以打零工为生,无固定工作。
“翻看她的手机微信,我们发现她的通讯录里有近2000个好友,如果这个视频传播出去,后果不堪设想。”江东派出所民警童警官说。
据调查,该视频在李某的朋友圈里共发布了两次,第一次是3月5日下午15:12,但是因为画质太差,部分微信好友评论看不清楚,于是李某又重新发布了一次清晰的版本。李某交代,她也是从其他网友那里得到的视频资源,看了之后觉得很刺激,能够吸引眼球,就把它发布到了自己的朋友圈里。
《反恐法》施行后义乌首例涉恐案件
根据2016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个人或新闻媒体等单位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等,由公安机关处对其处拘留,并处罚款。
自《反恐法》施行以来,这是义乌警方首次依照该法处理涉及恐怖事件的案件。目前,李某因涉嫌违反《反恐法》相关条款,被处行政拘留7天。
警方提醒,各位市民在使用社交工具的时候,要谨慎传播信息,不要发布涉及恐怖活动的视频或文件,当看到以上信息时,要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