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管理工作运行近一年来,各单位执行情况如何?各项程序都落实到位了吗?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各单位权力运行以及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权力运行集体决策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近日,市正风肃纪检查组赴5家单位,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
“三重一大”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制度,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表现形式,防止领导干部“任性决策”,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检查组先后来到经济开发区、城管委、卫计委、江东街道、水务集团等单位,通过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检查了各单位实施细则制定情况,“三重一大”事项纳入集体决策情况,决策酝酿、会议决定、决策执行等集体决策程序执行情况,集体决策会议记录情况,痕迹管理工作向下级延伸情况。此外,重点检查了“三重一大”事项的提议、酝酿是否科学合规,从源头上规范权力运行和决策行为。
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都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均能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实施细则,“三重一大”事项做到应纳尽纳。在此基础上,卫计委、水务集团等单位于去年就积极做好集体决策痕迹管理向下级延伸工作。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单位存在部分事项提议、酝酿、决策不规范,部分事项集体决策会议记录不规范,向下级延伸情况还不够理想等问题。
市纪委要求,全市各镇街、机关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程序意识,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痕迹管理的各项规定;要扎实抓好集体决策痕迹管理向下级延伸工作,在3月底前延伸至下属单位、基层站所、工作片、村居等。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查纠问题,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管理的贯彻落实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