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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法庭:坚守和谐商城的司法“前哨”

发布时间: 2016-03-18 10:04:28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蒋守洋 通讯员 应金鑫

  中国义乌网3月18日讯(记者 蒋守洋 通讯员 应金鑫)“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人民法庭地处基层,是法院工作的前沿阵地,也是人民法院的重要窗口。义乌是全球著名的小商品贸易和制造中心,是国家改革试点和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特殊的城市定位无形中对人民法庭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佛堂、苏溪、上溪、廿三里四个人民法庭,分别驻扎在义乌市的东南西北,而国际商贸城人民法庭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城区人民法庭,坐镇主城区。在“公正、廉洁、为民”的庭训引领下,五个法庭各显身手,齐心协力坚守和谐商城的司法“前哨”。

  法庭建设,彰显法律尊严

  根据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要求,结合义乌实际,义乌法院很早就确定了法庭建设要“及早展开,整体推进,适当超前”的指导思想,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推进法庭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07年以来,佛堂、廿三里、上溪、苏溪四个法庭新大楼相继竣工并投入使用,国际商贸城人民法庭的办公地点也已经落实。四个新法庭总占地面积51亩,总建筑面积14200平方米。每个法庭设有4个数字审判庭和1个调解室,配齐硬件设施,并联通电子局域网,实现现代化办公。

  万事人为先。在加强法庭物质装备建设的同时,义乌市人民法院配强、配足法庭力量,实行“1+2+4”的人员配备模式:即1名能力强、业务水平好、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庭长,2名新提任中层副职的35周岁以下年轻干警担任副庭长, 4名近五年新进院的青年干警(含法警一名)。

  在软硬件建设齐步走的当下,法庭也交出了完美的成绩单:2015年,法庭共受理审判执行案件9255件,办结8636件,同比分别上升38.3%和43.9%,使一大批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在基层一线。

  便民利民,一切为了百姓

  “人民法庭作为法院的基层窗口,既是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因此,法庭的职责不仅仅是裁判,更重要的是要贴近群众,解决民众疑难。”义乌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刚如是说。

  去年9月9日,苏溪法庭在义乌市最北面的大陈镇红峰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赡养纠纷。庭审当天,有200多名村民前来旁听。通过发挥法官法律优势和驻庭人民调解员熟悉乡情优势及声望优势,最终化解了一对父子间长达20多年的纠葛,使得案件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这是法庭巡回审判的一个例子。除了这种流动的巡回法庭,法庭为方便群众诉讼,还设立了一些固定的巡回审判点,如佛堂法庭在当地交警中队定点设立巡回审判组,每周四派人前往就地解决小标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2015年,该巡回审判组引调成功案件23件,司法确认案件162件,极大地方便了涉案群众。

  情法交融,多元化解纠纷

  老马是青海人,几年前,他和儿子小马一起来到义乌打工。不久前,父子俩在廿三里街道找到一处出租房,由小马出面和房东签订了3年的租赁合同。不想,小马在一起车祸中不幸身亡,后房东提出涨价,否则就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刚经历丧子之痛,又面临被赶,老马心下难受,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房东告上了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

  廿三里法庭接案后,指派人民调解员黄以清进行调解。面对态度坚决的房东,黄以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面向房东说明老马的“两难”境地,一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用心了解房东要涨价的原因。在稳定了老马的情绪后,黄以清将小区实施阶梯电价、生活污水处理费也上涨等房东的“难处”告知老马,希望他们互相理解。最终,双方心平气和地达成了调解协议,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实践中,像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若通过法院判决有时反而会激化当事双方的矛盾。为此,义乌各基层人民法庭纷纷开设人民调解工作室,引用当地具有较高声望的村干部、教师等驻庭开展诉前引导、调解工作,其中部分调解员由所在镇街派驻,所需开支由镇街负责,部分调解员由人民陪审员兼任。

  2015年,法庭共调解、撤诉各类案件3037件,司法确认300余件。同时,各人民法庭也积极发挥指导作用,通过举办培训班、点评调解文书、现场指导、邀请旁听等形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主动延伸,参与社会管理

  法庭作为基层前哨,“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是法庭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在依法公正审理案件的同时,该院法庭积极开展“法助企业”、“送法下乡”等活动,弘扬法治风尚,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陈成建是该院苏溪人民法庭庭长,他从2013年开始兼任了义乌中学的法制副校长,时常走进教室、站上讲台,零距离与同学解释疑惑,并根据不同的年龄段学生进行不同主题的法制讲座,如以校园安全为主题给小学和初中低年级学生普法,以刑事及校园民事案例为主题给初三以上学生普法,先后到学校举行法制讲座11场,约12000人次学生接受了法制教育。

  法庭中像陈庭长一样的普法“百灵鸟”还有不少,他们结合“百名青年法官进百企”、“三进三促”等活动,向经营户剖析身边的案例,防止经济纠纷;围绕民间借贷、离婚、涉村委会案件给村民上法制课,用“瞄靶式”普法、“精准式”普法给群众送去了法制的及时雨。除了法制讲座外,法庭还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村居干部、学生等群体参加公众开放日、到学校开设常态化的法制选修课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提升不同群体的法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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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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