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猫头鹰等多种野生动物 义乌5人被刑拘(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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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4月8日讯(记者 龚正平 通讯员 张巧丹)近日,义乌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查获一起非法收购、运输、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3月31日晚,该局五大队接到线索,有人在佛堂后阳村一带交易野生动物,民警赶往上述地点一带设伏。晚上10点半左右,只见一女士在视线内出现,行动极其可疑,在一旁设伏的民警立即上前盘查。民警在现场发现,此地正是贩卖、宰杀野生动物的“大本营”。

  经查,现场共发现穿山甲1只(死亡)、猫头鹰16只(死亡10只,存活6只)、凤头鹰1只(存活)、麻雀260只(死亡)等野生动物,控制犯罪嫌疑人陈某一家3人。随后,民警对存活的野生动物进行放生处理。

  据王某交代,上个月中旬,她从义乌城区一饭店老板涂某处得知,佛堂镇有专门做野味生意的陈某一家人可以搞到猫头鹰,于是跟对方取得了联系。根据线索,民警对牵线搭桥的犯罪嫌疑人涂某展开布控,并于4月6日将其抓获归案。

  据民警介绍,陈某一家人贩卖野生动物已有多年,8年前陈某的丈夫曾因销售猫头鹰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这几年间,陈某的儿子也加入到收购野生动物团伙当中,并在周边地区打出了一些名气。

  据介绍,穿山甲和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属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任何捕杀、买卖濒危珍稀野生动物的行为均属违法。目前,5名嫌疑人已被义乌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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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发布时间: 2016-04-08 16:45:48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正平 通讯员 张巧丹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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