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市对一批体现义乌特色、反映时代精神、深受群众喜爱、具有较高水准的文化艺术精品给予了奖励。通过用足用好文艺工作者精品扶持奖励政策,加大对文化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力度,推进文化创新,提升义乌文化影响力。
为加快推进我市文化建设,打造一批文化精品,提升文化软实力,市政府办公室去年下发了《关于印发义乌市文化精品工程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规定,创作生产项目扶持的范围包括重点文艺创作项目、参赛参演参展精品项目两部分。重点文艺创作项目,主要包括舞台剧(包括其他形式的舞台艺术)、影视动漫剧(包括纪录片)、文艺类图书(长篇纪实文学、长篇报告文学、长篇小说等)、广播剧、歌曲等门类的作品创作、生产和推广;参赛参演参展精品项目,代表义乌市参加县级以上政府部门主办、承办,或业内公认具有一定艺术水准和社会影响力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国际国内文艺比赛、演出、展览,并较具获奖潜力的文艺项目。
根据《义乌市文化精品工程扶持奖励办法》及《关于开展义乌市2014年度文化精品奖励项目及2016年度文化精品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精品办最近分别对2016年度文化精品扶持申报项目、2014年度文化精品奖励申报项目、2014年度重大主题宣传报道突出贡献奖建议名单进行了评审、公示,确定电视连续剧《鸡毛飞上天》等4个项目为义乌市2016年度文化精品扶持项目,其中《鸡毛飞上天》获得100万元的市2016年度文化精品扶持金额;长篇小说《七寻记Ⅲ》等13项作品(单位、个人)为义乌市2014年度文化精品奖励项目。作家王羕容因其创作的长篇小说《七寻记Ⅲ》销量达到了8万册、长篇小说《七寻记·鎏金龙纹镯》销量达到了4万册,从市精品办领到了共6万元的奖励。万少君因所创作的木雕《牛力绞糖》获得了第12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金奖、入展2014工艺美术双年展、国家博物馆展出等,由市精品办给予6万元的奖励。
据悉,我市的文艺精品扶持奖励项目每年申报一次。凡是由我市单位、社团、个人为主体组织创作出品、投资创作,或市外主体创作生产反映义乌题材或冠义乌名的原创文化精品,或代表义乌参加社会组织的国际性、全国性重大文艺活动的精品项目的团体和个人,均可向市精品办申请项目的扶持或奖励。希望全市各有关单位及广大文化工作者认真总结精品创作生产的成功经验,强化文化精品创作和生产培育,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优秀作品,为加快建设文化强市、推动义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