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4月22日讯(通讯员 方小笑)来自山东的老刘怎么也没想到,本来满怀希望想到义乌来“做生意”赚大钱的,现在还没待几天就要回老家去了,而且还被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罚了款。至于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落差,还得从老刘的“生意”说起。
原来老刘干的是音像制品零售的生意,不过他的店面就是他的车,车开到哪,店就开到哪。在老家的时候老刘就听说义乌虽然地方小,但是那里的人有钱,车也多,车载cd的市场肯定很大。老刘盘算着等生意好了,把老婆孩子也接到义乌来。没想到,第一天就栽了个跟头。
这天,老刘把装着车载cd的车开到了佛堂镇一个村的道路交叉口,等生意上门。等了半天,卖了两张cd,就等来了佛堂执法大队的队员。执法队员要求老刘出示音像制品零售许可,可是老刘哪会有这东西啊。于是,老刘就收到了一张3000元的罚单。不仅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让老婆从老家汇钱过来救急。
执法队员表示,《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单位,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业务或者进口、批发、零售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000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甚至还有可能涉刑,对老刘只是小惩大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