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4月25日讯(通讯员 余雪光)4月23日是第21个“世界读书日”,也是国家倡导和开展全民阅读活动10周年。为进一步深化校园文化建设,即日起,义乌市中小学“书香校园”建设达标示范校创建评比活动启动。
据了解,本次“书香校园”建设达标示范校创建评比,旨在进一步营造书香校园氛围,激发师生阅读的热度,培养师生的优良阅读习惯,提升师生阅读的品位,养成“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分享读书的快乐,体验阅读的幸福。
本次达标示范校创建评比活动为期9个月,4月~11月为学校创建阶段,12月为评比考核阶段。在学校创建阶段,市教育局从“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硬件建设、图书管理、书香活动”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要求每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若干兼职图书管理教师。设立防火、防尘、防盗、防潮、防霉、防蛀、消毒及通风措施良好的藏书室,配备足够的藏书架;生均藏书册数:高中≥50册,初中≥40册,小学≥30册;其中报刊种类:高中≥120种,初中≥80种,小学≥60种;工具书与教学参考书种类:高中≥250种,初中≥180种,小学≥120种;生均年增加图书数:中学≥2册,小学≥1册。向师生实行借、阅合一的全开架借书服务,借书证发证率达到100%;充分利用义乌市中小学数字图书馆,教师使用率达到100%。每位学生平均每学年借阅图书数,小学生均不低于12册,中学生均不低于10册。
全市达标校、示范校认定为两年一次。评比认定包括达标校认定和示范校认定两类。其中,在教育研修院指导下,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中学以教育联盟(含联盟所在区域范围内的高中、职业高中)为单位组织人员进行考核,各项指标合格的,认定为“书香校园”建设达标校。在达标校认定的基础上,由学校自荐,教育联盟、中心校审核,确定示范校推荐名单,由教育研修院组织,对学校在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硬件建设、图书管理、书香活动等方面进行专项考核,确认工作扎实、特色明显、成效突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认定为“书香校园”建设示范校。
为保证创建评比活动取得实效,义乌市教育局规定,对考核未达标的,由教育局责令限期整改;认定为示范校的,由教育局发文公布,并纳入学校年度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