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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布2016年自考全日制助学院校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 2016-04-29 20:12:56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通讯员 余雪光

  中国义乌网4月29讯(通讯员 余雪光)4月27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2016年浙江省自考全日制助学院校招生计划。浙江师范大学等50所院校2016年自考全日制助学招生计划共计19625名(其中杭州前进专修学校、杭州育成专修学校今年招生计划待办学许可证变更手续完成后另行核定)。其中,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计划招生200名。

  据了解,2016年浙江省自考全日制助学院校包括19所省管助学院校和31所市管助学院校两类。上述50所院校招生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继续开展自考全日制助学的所属院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管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等方面进行年度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核定公布。

  19所省管助学院校具体包括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东南外国语职业学校、宁波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浙江省职业培训学校、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浙江树人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求智专修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浙江女子专修学院、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合计招生6260名。31所市管助学院校包括杭州师范大学、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等,合计招生13365名。

  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各院校要在核定的招生计划限额内,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资源和学生管理、后勤保障能力等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和宣传资料公布前须经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备案。学校专业计划生源不平衡时,可在征求学生意见后自行调整,但总数不得突破核定的总计划。

  为规范招生行为,省教育考试院强调,各院校要严格遵守独立自主办学原则,不得以联合或合作形式办学,不得转让办学权;要严肃招生纪律,不得通过中介或非本单位人员招生,不得以高额的招生工作经费挤占正常的教学、学生生活保障经费,坚决杜绝违规招生和恶意竞争情况的发生,对任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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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朱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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