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5月4日讯(通讯员 余晓波)立夏来临,随着蚊虫增多,蚊香、驱蚊液等需求增加,为确保市民使用安全,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上溪大队执法队员积极深入镇区各大小超市,检查蚊香安全情况。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凡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鼠等有害生物的化学制剂,都属农药范畴。此类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授权部门对其进行药效、毒理实验,确认对人体、环境没有危害才能获得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
因此,如何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驱蚊产品值得市民关注。上溪大队队员提醒广大群众,蚊香属于农药,购买需谨慎。
在购买蚊香、驱虫液等驱虫产品时,首先应注意原料成分,首选原料为除虫菊的蚊香,其次选原料为胺菊酯或溴氰酯的低毒蚊香,不要购买和使用有机氯、有机磷类杀虫剂制作的蚊香。
另外,不要购买未标明有效成分的蚊香。正规蚊香应在包装上注有农药登记证及证号,例:wp20120012字样,根据此字号可以登陆中国农药信息网(http://www.chinapesticide.gov.cn/)查询农药登记证信息是否与产品标准信息一致。
近下来,义乌市执法局上溪大队将继续深入各门店,检查蚊香安全情况,对违规或不合格蚊香严格予以整治,为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购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