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纪检工作,日前,市直机关纪工委梳理了十项部门直属机关纪委工作职责,并以责任清单形式下发。
责任清单包括:
一是协助机关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性工作,指导检查监督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协助机关党委抓好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文件精神,开展警示教育。
三是协助机关党委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计划、任务,签订处方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四是协助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本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抓好“清廉商城”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五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八个方面监督内容和八条主要监督方法,加强对党员特别是中层以上党员干部的监督。
六是加强对所属党组织开展党建、遵规守纪、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情况的检查,对出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对出现严重问题的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责任追究。
七是对党员、群众的涉纪来信来访和对所属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作风方面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在职责范围内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八是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问题,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和处理,根据处分批准权限决定或改变处分决定。
九是及时上报党员违纪和重要问题线索,配合所在单位派驻纪检机构做好监督、纪律审查等工作。
十是完成机关党委和上级纪检部门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