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市委书记盛秋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并讨论研究《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会议指出,要以政策出台为基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加快启动老城区更新改造,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打造精品城市,提升城市品质。
据悉,自绣湖广场和北门街区块拆迁结束后,我市已经有多年没有开展较大规模的旧城改建工作。部分老旧小区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环境卫生状况差,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和周边居民的生活品质。广大市民对开展旧城改建、启动城市有机更新有着迫切的愿景。而随着2011年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2014年《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布实施,我市原有的征地拆迁政策及模式已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在此背景下,我市相关部门在深入研究国家、省等法律法规,并认真学习各地政策文件和实操经验基础上,充分考虑义乌实际和发展需要,起草完成了《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送审稿),并于5月2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
常委会上,各位常委对《办法》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会议认为,加快制定出台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政策,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启动老旧小区拆除改建、推进城市有机更新的一项关键性、基础性工作。下一步要在制定《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这个总纲基础上,分阶段制定出台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
会议认为,《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最大亮点在于改变了以往实物安置的方式,按照等价值补偿安置的原则,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可以选择货币化安置凭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办法》鼓励引导货币安置补偿,做到与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与房地产发展等统盘联动考虑。
会议强调,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城市有机更新是推进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打响城市转型升级组合拳的重要抓手,要向周边的诸暨、金华及广东东莞等先行一步的城市学习,补齐义乌城市发展的“短板”,以强有力的决心推进城市老旧小区改建。要明确目标责任,确保“十三五”期间基本完成城市有机更新这样一个目标,确保今年启动两个以上区块的老旧小区改建。会议强调,《办法》出台关键在于落实,要建立领导小组,强化工作保障,积极开展攻坚,争取尽早尽快启动老旧小区改建和城市有机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