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郑女士在美发店染发,导致头皮发炎起泡。要求赔偿时,店家却称是消费者自身头皮皮肤问题而拒绝赔偿。5月10日,郑女士在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福田市场监管所的帮助下,得到了合理赔偿。
郑女士是温州人,在义乌一家公司担任财务主管,非常注重自己形象。5月6日,她到义乌市福田街道北下朱某美发店染发。染完后她觉得非常满意,当时开开心心付钱就回了家。
第二天起床时,郑女士感觉自己的头皮痒痒的,手抓痒时有颗粒感,叫上朋友过来一看,发现头皮上有颗粒型水泡,还有断发的情况。于是她立即前往医院检查治疗,医生告知是属染发液体刺激所致,当时花去医药费368元。郑女士认为,这是染发液体有问题所造成的,店家理应承担责任。
5月8日,郑女士和朋友一起到美发店与店家交涉,要求赔偿。可店家却称是郑女士自己头皮皮肤有问题,拒绝赔偿。5月9日,交涉不成无奈的郑女士,来到了福田市场监管所投诉,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共计3000元。
福田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接到郑女士的投诉后,于5月10日组织双方开展调解。调解中,工作人员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辩解,并查看郑女士头皮的伤情和断发情况及医疗发票、就诊书后,发现头皮上水泡多也存在断发的现象,事实根源是染发液体刺激头皮皮肤所致。
工作人员向双方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并向店家指出,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最后,店家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并向郑女士表示道歉,同时同意赔偿给郑女士医药费包括再续医药费700元、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1000元,共计1700元。郑女士表示同意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