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力度,强化G20峰会环境质量保障,5月10日,市环保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对我市部分汽车4S店在售机动车环保达标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根据规定,我市从4月1日起,与全省其他县市同步执行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五排放标准”)。达不到国五排放标准的进口、销售、注册登记和省外转入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和重型柴油车(仅限公交、环卫、邮政用途),将不得在本市销售,环保部门不再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各汽车销售企业所售机动车是否符合国五排放标准;是否在经营场所公示国五排放标准实施相关内容;是否履行向购车者告知有关规定的义务等。专项检查中,工作人员对部分汽车4S店的国产、进口及合资品牌车辆进行了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了8个不同型号的轻型汽油车和柴油车,对这些车辆的合格证、车辆铭牌信息、车身VIN码一致性进行了核实,并与车型生产目录及排放标准进行了确认。通过检查,我市目前没有发现销售不达标汽油车的行为,所售家用微型、小型轿车均符合国五排放标准。但在一家销售柴油车的4S店,发现仍摆放有国四排放标准的轻型柴油车,4S店负责人表示摆放的车辆为库存车,已经不再销售,近期将由汽车生产厂家进行调换。
下一步,市环保局还将联合市公安局对在用已登记的重型柴油车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