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5月13日讯(通讯员 陈奎钱 方清源)消费者通过微信订购了一台学习机,付了款订了货,商家迟迟不发货,最后竟然不接订货人电话。5月12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福田市场监管所成功调解了这么起消费纠纷,为消费者要回了订货款3700元并得到了补偿。
消费者李先生是杭州人,在老家经营小孩玩具类生意。4月21日,他在微信朋友圈上看中一款由义乌某电子商务商行销售的米蛋OK小孩学习机,每台185元,当时李先生认为这个价位在杭州市区销售比较适合,于是就订购了20台共计3700元并用微信付了全款,同时双方约定三天内发货。可商家收到货款后迟迟不发货,经李先生多次催讨,商家只是敷衍地用相似的两台学习机发货给了李先生。李先生收到货后发现款式“货不对板”,而且他订的是20台,收到的却只有2台,就想联系商家了解原因。可商家发过货后就一直不接李先生的电话,李先生认为可能是碰上骗子了,5月12日,李先生无奈之下只好向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福田市场监管所求助并投诉,要求退还货款37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
福田市场监管所接到李先生的投诉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位于福田街道荷叶塘的这家电子商务商行现场了解,并现场进行调解。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了解到,原来是商家没有李先生所订款的货,为了拖延发货时间一直忽悠李先生,想找到货源后再给李先生发货。工作人员了解了真实情况后,首先指出了商家不诚信的行为,并对商家进行了严肃批评。
最后,商家认识到了自己错误的严重性,当场打电话向李先生道歉,并同意当场退还李先生的购货款3700元,同时表示先前发出的两台学习机作为给李先生损失的补偿。李先生表示同意接受并不再追究经济损失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