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5月17日讯(义乌商报通讯员 楼灵燕 贾达旭)笔者从市医保处获悉,按照201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安排,未缴费成功人员请及时到所属村(社区)领取缴款通知书,6月2日前务必到农商银行或稠州商业银行缴款。
据市医保处工作人员介绍,为方便群众现金缴纳,通过程序开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金缴纳参保费用实现了实时到账,不再需要参保者将缴费凭证交还给医保处审核到账,缴费成功就已完成参保工作,大大方便了参保人员。
市医保处提醒,未办理代扣代缴手续的参保人员,缴费成功后请及时签订银行委托扣款协议。参保者若想变更险种,如小额变更为大额,请到户籍所在镇街劳保所或行政服务中心医保处窗口办理变更手续并重新打印现金缴款通知书;到账大额变更为小额的,务必在待遇生效前(6月28日前)到劳保所或行政服务中心医保处窗口提出申请,医保处将在7月1日后办理变更,待遇生效后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