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5月26日讯(通讯员 陈正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9月份杭州G20峰会安保工作要求,今年以来,义乌市公安局交通派出所积极研究制定措施,解决各客运汽车站担心实名制购票后客流运输受到影响,以及旅客长期以来的购票习惯加大了工作难度等困难,确保各汽车客运站实名购票乘车落实到位,并实现实名制工作常态化。
针对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的旅客如何购票、上车的问题,交通派出所讨论后确定,按照局规定的出具乘车证明的文件要求,由所商贸站的民警值勤室工作人员办理临时购票乘车证明,要求站区民警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此项工作安全到位。
该所领导带队到火车站、机场开展学习,并结合实际制订了一套实际操作的程序,对适用范围、核对要求都进行详细说明。对未随身携带身份证的旅客购票乘车的,到车站民警值勤室报出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人员通过公安内网人口数据库核对身份,确认是同一人的给予制作购票乘车身份证明。同时,进行现场拍照,在证明上附上身份照片,盖上“旅客身份核验证明”专用章,并在证明上注上仅限当天乘车使用。制作证明不超过三分钟,凭此证明到车站售票窗口购票和乘车,乘车检票时需做到人、证、票信息一致,两次安检和途中安检时同样需人、证、票一起拿出核对。
实名购票和实名查验登记乘车,是保障乘车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严防违法犯罪分子及危险物品通过道路客运渠道跨区域流动的重要措施。工作开展以来,每天有100多名未随身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乘客到警务室办理了证明,未发生一起因购票引起的纠纷,得到了汽车站客运企业的充分认同,也获得了乘车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