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廿三里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夜间利用厢式货车从外地运输非法灌装燃气到廿三里街道销售。根据线索,执法队员立即展开调查,最终发现了这辆偷运“黑煤气”的厢式货车,查扣了150多罐“黑煤气”。
【事件回放】
多日查访发现可疑三轮车
5月中旬,廿三里大队接到群众有关“黑煤气”的举报,当即派员排查辖区内曾经查处过的几处“黑窝点”,从台账入手进行检查,但并未发现群众反映的情况,查处工作一时陷入困局。为此,执法队员加大排查力度,终于在5月19日下午在廿三里街道后畈村停车场发现可疑线索。这是一辆用蓝色铁皮包裹着的三轮车。根据以往执法积累的经验,执法队员认为该车极有可能是一辆改装后用于运输“黑煤气”的车辆。执法队员换上便衣前去查看,果然在车中发现5只煤气罐。虽然有所斩获,但与群众描述的情况并不完全吻合,因此执法队员并没有当场查扣此车,而是选择继续在周边蹲点守候。
午夜发现可疑厢式货车
5月22日深夜12时42分,廿三里大队值班人员在通宝路东方红大桥守候时,注意到一辆标注“危险”、“易燃气体”等字样的安徽牌照厢式货车经过,且有停靠迹象,执法队员决定尾随追踪。
当这辆车开至廿三里街道后畈村停车场附近时,车速明显减缓,驾车人员似乎在找寻什么。此时,有两辆三轮车缓缓靠近该车,其中一辆就是几天前执法队员发现的可疑蓝皮三轮车。
为防止车辆逃窜,当货车停止行进时,执法队员立即上前查询。当被问及运输的是什么、运往何处时,司机言辞闪烁。这时,执法队员闻到了车厢里隐隐透出一股煤气味,且越来越浓烈,于是要求司机配合打开车厢,只见里面满满当当地横卧着大大小小的煤气罐,不仅有普通的“绿罐”,也有义乌城建资源有限公司特有的“蓝罐”,但这些煤气罐没有正规燃气经营公司的封口胶,显然它们是一大批身份存疑的煤气罐。
5月23日上午,执法队员对查扣的煤气罐进行清点,发现全部煤气罐均充装煤气,其中充气量50kg的煤气罐有14只,充气量15kg的煤气罐147只。
在清点过程中,执法队员还发现部分煤气罐存在超期服役的现象,不少煤气罐外壳已腐蚀生锈,属于极其危险的“定时炸弹”。
目前,所有被查扣钢瓶均已移交燃气110处置,执法队员将对此作进一步调查。
【部门行动】
6月起全面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
据悉,燃气经营销售有着严格的行业规范要求,而非法销售瓶装煤气,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50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黑煤气”因相对便宜、便捷而屡禁不绝,然其缺斤少两、钢瓶超期服役等违法行为让人人期待的安“燃”无恙变得不可确定。
为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于6月1日至8月31日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送气工住所、餐饮店、夜市大排档等场所,严肃查处私自送气、使用过期钢瓶等违法行为,查处一批屡禁不止、屡教不改的燃气经营“黑窝点”。同时,希望市民增强防范与辨别意识,一旦发现非法运输销售“黑煤气”行为,请积极拨打9615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