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6月1日讯(记者 龚正平)见过偷钱、偷车、偷珠宝的,可是您见过偷鱼的吗?在前几天,义乌农贸城内就发生了这样的一回事。
5月27日凌晨2点,陈某骑着辆三轮车来到农贸城。水产品批发市场1号摊位生意兴旺,不少人正排着长队,陈某见状也想购买一些鱼。
在排队时,陈某看到地上有七、八条从框里跳出来的草鱼,于是趁老板生意忙就将鱼捡了起来,放在了自己的筐里,随后借着队伍形成的“人墙”,骑着三轮车就走。之后,该摊老板发现有鱼被偷,遂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接警后,民警马上调取社会治安监控后,发现了陈某“浑水摸鱼”的行为。两天后,当陈某再次到义乌农贸城购买鱼苗时,被该摊位老板认出,摊位老板报了警。随后,民警前往农贸城将陈某控制。
经审,陈某今年53岁,2012年起在老家东阳从事鱼类养殖,经常会到义乌农贸城水产品批发市场购买鱼苗。当天,他偷完草鱼回到东阳之后就把这些鱼给卖了,“赚”了100多元。
最终,陈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