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义乌海关对外公布,该关此前在义乌航空口岸查获的一件大型贝壳经国家濒管办上海办事处鉴定确认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制品———砗磲。
据了解,这件砗磲净重达13.67千克,5月19日,义乌海关在一名从香港转机进境的中国籍旅客行李中查获,属国家限制进境物品,义乌海关依法暂扣了查获的砗磲并移交缉私部门进行处理。砗磲是海洋中最大的双壳贝类,有“贝王”之称,被誉为“佛教七宝”之一,生长非常缓慢,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同时也作为世界稀有海洋生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加以保护。
据义乌海关旅检科副科长盛伟善介绍,这次查获的砗磲体量巨大,是义乌航空口岸正式开放以来义乌海关首次在旅检渠道查获濒危动植物制品。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无濒危动植物进口许可证的情况下,任何携带或寄递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都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