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资讯 正文

义乌市消防支队发布消防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新十条”

发布时间: 2016-06-14 10:37:56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王志坚 通讯员 邹宁浩

  昨天,义乌市公安消防支队发布消防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十条”措施,以进一步强化消防便民窗口服务质量,规范消防受理窗口工作,更好地为办事群众服务,切实当好服务地方经济的“店小二”。

  据悉,根据新出台的“十条”措施,义乌市消防支队将全面强化警务公开制度,通过政府信息网、支队微信公众号等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结合在办事窗口设置公示栏,印发办事指南或警务公开手册等方式,全面公开消防支队的行政执法活动。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都予以公开,并及时通过短信提醒,告知办事群众行政审批的程序及审批进度,确保审批依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透明。同时,义乌市消防支队将在支队大楼一层开设“无休日”办事大厅,推行“消防受理无休日”制度,实现全天候服务。

  在缩短行政审批期限方面,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办结时限,由原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备案办结时限,由原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同时将实行消防审批容缺受理机制,群众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时,只要提供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委托书、申报表等要件资料即可。

  提供“零门槛”技术服务也是“新十条”的一大亮点,对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复杂项目、大体量的综合体项目等,在消防行政窗口发放预约联系卡,提供项目办理事前预约服务。根据业主需求,只需填报一份预约联系卡,公安消防机构将在2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主动上门对接企业,提供消防“预审核”、“预验收”、施工工地指导检查、疑难问题咨询等服务。对企业投资工业项目“零审批”负面清单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设计单位出具消防设计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书面承诺后,不再进行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编辑: 童晓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网络安全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义乌广阔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