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义乌这片朝气蓬勃的热土上,有一支队伍,他们以忠诚和坚韧践行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铮铮誓言,他们用青春与热血捍卫着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他们以开拓创新、一往无前的激情,为义乌的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保驾护航——这就是义乌市人民检察院。
市人民检察院曾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全国“四化”建设示范院等众多荣誉称号。日前,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殊荣。
推进社会治理服务发展大局
2014年7月,160箱药品运抵我市,准备从义乌港通关运往国外。这些药品是全英文标识包装,看起来很正规,但上面显示发货地为广州。义乌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对这批药品进行了调查,发现这批药品有180多万粒,货值高达1.8亿元。经过鉴定,发现药品中含有西布曲明、西地那非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成份,均为假药。当年8月16日,义乌警方成立代号“8·16”特大跨国制售假药专案组,历经6个多月侦查成功告破。此案也成为当年公安部深化“打四黑除四害”工作挂牌督办的重特大案件,生产销售犯罪链跨省、跨国,涉案产品数量之多、生产规模之大为近年来全国同类案件中案值最大。2015年8月,市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对跨省跨国生产、销售假药的2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显然,这起案件中的不法分子抓住了物流行业的监管空档,企图将假药通过快捷的物流渠道运到目的地。近年来,随着物流业的迅速发展,不法分子利用物流行业存在的监管缺陷衍生的犯罪案件逐年增多。如何为我市物流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成为市检察院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义乌检察院党组组建“大物流”检察保障组开展工作。
经过大量调研走访并在系统排查梳理数百起“大物流”领域犯罪案件的基础上,2014年义乌检察院首次发现了敏感物品在物流寄递渠道需全面强化有效管制的问题,物流寄递已成为反恐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监管盲点。义乌检察院迅速行动,在全省范围内首次运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和《社会治理检察督促书》两种形式,就办案中发现的“大物流”领域社会治理问题,向主管部门发送治理建议,助力建立严格的快递收寄验视制度和快递实名制,并助推成立全国县级市首家快递物流监管部门——义乌邮政管理局。
去年3月,义乌检察院联合省检察院研究室共同完成的《“大物流”领域犯罪的调查分析》报告,得到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规范整治行动全面展开。据统计,去年义乌检察院全年办理“大物流”领域相关犯罪案件43件,先后依法批捕起诉16名犯罪嫌疑人利用国内物流药品收寄验视审查不严、国际物流通关环节海关查验率低等监管漏洞跨境生产、销售假药案,以及非法买卖、伪造报关单帮助他人外汇结汇案等一批物流领域重特大案件。义乌检察院系统总结物流领域犯罪的类案特点、犯罪原因及行业运行风险,强化“大物流”领域问题的综合整治,有效督促各职能部门联合建立严格的快递收寄验视制度和快递实名制。时至今日,所有寄递物流企业必须严格执行100%先验视后封箱、100%寄递实名制和100%X光机安检三项制度。物流寄递安全被作为反恐工作的重中之重,得到了空前的重视。
在面临经济下行压力的大背景下,今年以来,义乌检察院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通过积极全员行动、细化服务机制、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努力当好服务工业企业发展的检察“店小二”。3月份以来,先后制定出台《服务工业企业发展十条举措》,建立了服务企业的司法办案“三优先”制度、“一企一档”月度登记制度等,并要求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主动联系并走访工业企业,“一对一”、“面对面”地帮扶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院督查组每月发布通报,检察长定期督察任务落实情况,积极营造服务企业“小竞赛”氛围。4月初,义乌检察院集中开展了“送法进企大走访”活动,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彭中检察长带队走访了浪莎集团、巨龙箱包等骨干民营企业,与企业家座谈,深入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存在的困难及对检察机关服务工业企业的意见建议,并结合本职制定具体服务举措,帮助被侵权企业建章立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依法兑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实在在地为企业“送服务”,以检察视角切实帮助困难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赢得了企业点赞,也获得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赞誉。
此外,在金融检察方面,义乌检察院走访义乌贷、寻贷网及人行义乌支行、银监办等金融机构及其监管机构,调研近年来互联网领域发生的非法吸存、集资诈骗等涉众型金融犯罪的特点、趋势及治理建议,初步探索了P2P网贷、众筹融资、网上理财等新兴金融产业规范运行的方式方法。坚持每季度发布一期《金融检察白皮书》,对我市金融犯罪基本形势和金融风险进行预警。选派金融检察办案骨干到稠州商业银行、浪莎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犯罪预防讲座,有效提高金融工作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推动金融机构果断采取措施,治理当前金融领域反映较为强烈的受托支付、恶意担保、互保联保等问题。全年共审查批捕金融案件34件41人,审查起诉29件56人,依法办理了公安部“猎狐2014”境外追逃专项行动中的一批重大有影响案件。同时对办案中发现的部分银行工作人员充当“资金掮客”行为向市银监办发送检察建议3份,督促其加强对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有力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在知识产权检察方面,义乌检察院共审查批捕知识产权犯罪案件9件11人,审查起诉29件55人。先后办理了跨境生产、销售假药案、公安部“2015利剑”行动首批督办的12·24铝箔假药包装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海关等单位,建立完善民族品牌的知识产权长效保护机制,会同海关、商检等多家单位,深入探讨互联网领域发生的侵犯知识产权热点问题,并就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网络打假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难点问题达成共识。在国际商贸城专门设立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印制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例普法手册,方便来往客商阅读学习,全力打造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品牌。
立足检察职能维护和谐稳定
今年4月底,义乌检察院案件集中装订管理办公室在接收侦监、公诉、民行部门移交的403件内卷中,发现公诉部门移交内卷中存在50处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提交检查报告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中随即对分管公诉部门的院领导和公诉局领导作出批示:“你们认为公诉部门存在的这些不规范问题,何时可以解决?难道真的和城市的十大顽疾一样,治理治愈起来痛苦不堪吗?”
根据检察长对不规范问题的批示精神,院“两办”随即发出督察通报,要求公诉部门立即查明原因,下大力气抓紧整改,在6月底前务必要让司法不规范问题出现显著改观。规定从7月1日开始,每一起查明的司法不规范案件都要由承办人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并记入干警执法档案。检令下达,公诉部门随即迅速启动整改落实。
那么“两办”是怎么来的呢?为了有效强化大局性案件的办理和重点工作在各部门的执行力,义乌检察院建立了“两办”、“两短”、“两抓”制度,在不增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情况下,由两位党组成员分别作为虚拟的“检务督察办公室”和“检察长办公室”负责人,“两办”每周确定重点督察主题后向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发布《督察通知》,明示工作要求和下一步重点;每周召开督察工作会议,听取进度汇报,开短会,说短话,重执行,以实现抓前期部署落地,抓重大工作推进的目标,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这是义乌检察机关大力强化规范意识,持续促进队伍执行力的一个缩影。案件集中装订和档案质量监督室就是义乌检察院为创新案件归档管理模式,推进案件质量反向监督方式设立的办公室。这项制度是对案件材料进行全院集中装订,同时由检察干警担任档案质量监督员,承担案件质量监督的职能,通过对档案的质量检查和不规范问题的定期通报,反向倒逼办案质量提升。自从设立以来,这个办公室已经全年不间断检查案卷2910份,推动整改程序性、实体性办案瑕疵272处。
另一方面,义乌检察机关以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为目标,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创新力。设立全省检察机关首家公诉局,下设公诉科、金融知识产权科和未检科,精细分工办理特定类型的案件;侦查监督部门分设一、二科,分别负责普通刑事案件和金融知识产权类案件的审查批捕工作。
在深化办案模式上,作为先发地区,义乌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对基层院办理外国人犯罪案件机制作出探索,还先后建立了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案件办理机制、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参与诉讼机制等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举措,规范和细化案件办理。
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15年下半年,义乌检察院建立了集办案讯问、心理咨询、情绪疏导等功能于一体的“一心”工作室,在办理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矫治并实施帮教。
义乌检察院不断优化制度机制,加强内部管控,严把案件质量,五年来,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12208件16664人,审查起诉案件16864件24106人,立案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26件14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
到去年为止,义乌检察院已经连续八年在办案总量上高居全省检察机关之首。人均年办案量分别高达197件275人,152件230人,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3.5倍和5.5倍。在案件总量持续高位运行的强度之下,义乌检察院不断优化制度机制,加强内部管控,严把案件质量,多年来始终保持无一错案、无一超期羁押、无一判决无罪的记录。
优化工作模式提升办案质效
“以前我到检察院查个案子,要楼上楼下来回跑,有时候还找不对相应办公室。现在,我只要往阳光检务大厅一看一查,就什么都查到了,很方便。”日前,在市检察院阳光检务大厅内,前来办事的律师老傅深有感触地说。
老傅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想要查询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前查询案件需要专门到案件管理办公室,虽然也很便利,但跑上跑下的,时间就被耽误了。”而在检务大厅内,老傅在“案件查询”窗口出示证件后,报上犯罪嫌疑人姓名,不到一分钟,工作人员就帮他查询出结果了。
为深入推进“阳光检察”工作,畅通便民利民渠道,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透明度和办案公信力,去年5月,义乌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建成并运行了涵盖多项检察业务功能于一体的“阳光检务大厅”,推行“一站式”服务。
“阳光检务大厅”以控申接访大厅为基础,将检察机关权利义务告知、案件流程查询、行贿档案查询、法律事务咨询、安保防护等一系列对外性、服务性的工作进行归纳、整合,尽可能归入大厅工作范围,形成对外“大窗口”,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检务大厅立足“方便群众,保障权利;服务业务,提高效率;确保质量,树立形象”的原则,现已建立三个对外窗口和两个专访室。三个对外窗口分别为控告申诉举报窗口,主要负责群众的控告、申诉、举报接待等工作;公诉窗口,主要负责公诉阶段案件的权利义务告知及受理取保候审申请、犯罪嫌疑人候讯等工作;案件查询窗口,主要负责受理诉讼参与人对案件办理流程情况的查询、受理律师阅卷预约、预约承办检察官以及行贿档案查询等业务工作。两个专访室分别为:控申接待专访室,用于保护举报人、深入了解控申案件具体情况的专门场所;检察长接待专访室,用于每月固定时段检察长接访日接访,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疑难复杂的案件的专门场所。
与此同时,义乌检察院“阳光检务大厅”还特别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在硬件方面,大厅配备了LED显示屏、检务信息触摸查询系统等,方便来访者自助查询;在人员配备方面,大厅安排了控申干警、LED显示屏和信息自动查询系统使用技术管理人员及值班法警、安保人员等。
近年来,义乌检察院每年都会在年初制定全院年度重点工作,其中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保障社会稳定大局一直以来都被列为头等任务。其中,义乌检察院全国首创的《刑事检察白皮书》就是贯彻中央关于司法办案必须服务、推动社会治理的要求,将司法办案和社会治理、服务大局有机统一的重要载体。《刑事检察白皮书》也是义乌检察院探索专门用于对社会治理层面普遍性问题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有效拓展检察监督手段的重要载体。每一份《刑事检察白皮书》背后都包含着义检人对成百上千起同类案件的研究分析,凝结着大量的心血,代表着义检人对社会现象的深刻观察,对问题的精准判断并提出针锋相对的治理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在相应领域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监管漏洞。去年以来,义乌检察院已经在国内物流、毒品犯罪、经济犯罪、电子商务领域犯罪、租车诈骗犯罪、国际物流等领域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分六批次共向21家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了治理建议,所涉内容总长达20余万字。《刑事检察白皮书》送达之处,一针见血、实实在在指出的问题,无不引起了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获得了大量好评,推动了众多领域的行业监管制度走向健全。
此外,义乌检察院还逐步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内部工作管控机制:办案部门通过层级审批制(承办人、主诉检察官、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进行质量把关;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流程监控、程序监督,对认为有质量问题的案件启动核查;案件集中装订和档案质量监督室负责在归档环节倒查案件质量和不规范问题并如实报告;虚拟“两办”负责抓重大案件和大局性工作的督察推进。政治人事部门负责制订并通过全员绩效考核,检查、约束干警执法和执行工作纪律情况。纪检监察负责全领域监督、查处干警违纪违法。
义乌检察院自主开发并将于今年下半年投入使用的大数据分析系统,更是对业务应用系统中的案件海量数据具备智能分析功能,对可能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提前进行预判并发出警示,以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和规范程度。
同时,远程视频提讯室是全省基层院首家投入运行的远程视频审讯室,通过与监管场所和驻监所检察官的协作配合,办案检察官已经能够“足不出户”实现对犯罪嫌疑人的远程讯问,现在有近八成的审查逮捕案件通过这套系统完成。目前,远程视频审讯已经在浙江省检察机关全面推广使用。
义乌检察院不仅充分优化配置内部资源,不断提升队伍专业素质,还与各执法部门增强互动合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摩擦系数,提质提效。推动法院设立看守所法庭,强化集约化司法办案。开通案管微信服务平台,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触角直达掌心,助力构建亲清型检律关系。推进公检法部门的刑事诉讼电子卷宗互联互通,极大节省司法成本,提升工作效率。
强化人才兴检推进队伍建设
2015年下半年,“香山思辨”被正式确定为义检文化品牌。它不仅代表了义乌检察干警善工作、勤思考的努力方向,更成为义乌检察院推进检察精英由“个体化”向“小群体化”常态性渐进,打造专业化、精英化检察团队的特色文化品牌。
民行部门干警陈娅丹本季度轮岗到控申部门锻炼,民行—控申“交叉换岗”是义乌检察“香山思辨”文化品牌下错岗“每季一练”特色岗位练兵活动的内容之一。按照要求,民行部门这次抽调陈娅丹到控申部门进行“联合接访”。变民行以往“坐堂办案”的被动式做法为主动,将民行受案窗口前移,对控申部门受理的控告、申诉线索中涉及到的民行案件就可以进行现场公开审查。
与此同时,控申部门干警陈瑶也正在民行部门“协同办案”。她充分利用在控申部门养成的与群众打交道和沟通的能力,把化解矛盾工作贯穿在民行案件办理的整个过程中。经民行部门审查后作出不支持当事人申请的案件,由陈瑶负责协同控申部门进行“联席答复”,充分说明理由和依据,疏导申诉人情绪,力争实现案结事了。
另外,监所、预防的“一岗双职”岗位锻炼活动也在同时进行。监所部门的干警高岐目前的工作任务是梳理案例素材、确定活动场地,协助预防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检察院监所部门承担了监督羁押场所依法履职以及对社区矫正人员、在押人员的审查监督和法制教育等职能,而警示教育正是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基本功,预防部门的干警周含赛这几天正在通过对监管场所的警示教育,提升监所部门的犯罪预防水平。
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错岗“每季一练”活动都会在义乌检察院的各个部门全面展开。六楼大会议室里,公诉与侦监部门分别抽调的三名干警正在参加模拟庭审活动,由侦监干警充当公诉人,公诉干警充当辩护人,这种方式将促使办案人员换位思考,养成全面看待问题的思维习惯。干警们就近年办理的真实疑难案件进行定性、证据、程序等方面进行一对一辩论,甚至连检察院的业务最高决策机构检委会都直接把会议讨论环节开到了这里,通过对提请决策案件的辩论,以及检委会委员们的现场发问,检委会作出决定的议事效率和准确性明显提升。
在职务犯罪侦查与公诉部门之间,由公诉干警充当侦查员,侦查干警充当公诉人,对真实疑难复杂案件举行的模拟诉前会议,也将把争议的焦点一一进行观点交锋。
4月20日,在义乌检察院七楼的“香山思辨”平台,侦监部门正在举行以模拟审讯为主题的“每月一学”活动,他们正在努力推动审讯能力的不断强化。对侦监干警的练兵形式还随之拓展到干警们轮番上台模拟案情汇报,同时接受全体业务部门负责人发问并现场回答,以强化综合素能。公诉部门也在开展以提升出庭公诉水平为宗旨的“每周一辩”活动,还有公诉人与律师以离席发问的形式模拟控辩庭审演练等等,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岗位练兵思维已经深深融入到义乌检察院每名干警的日常习惯里。
4月29日,依旧是在七楼“香山思辨”平台,以“开放发展和世界两大法系国家见闻”为主题的义检沙龙如期举行,现场座无虚席,主讲人旁征博引,听众们认真听、学、记,踊跃提问,现场气氛火爆。每月确定一个主题,全部由普通干警主讲的“义检沙龙”,是义乌检察院正在进行的全新尝试。已经开展的“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对检察工作带来的挑战与应对”、“精品案件办理”沙龙、“职场养生”沙龙,以及列入计划中的检察摄影、新媒体传播、外事礼仪等方面的主题沙龙,每月一次的义检沙龙,每月的头脑风暴,正在深刻的激发义检干警的活力和创造力。
为了青年干警的迅速成长,义乌检察院开发了以新老干警经验传承为目的的“云智慧”交流平台,实现了办案智库的信息共享,它将成为解决疑难杂症案件的会诊室,集全院干警的智慧来帮助个体成长,以此破解人才传统培养模式的困境。义检实训课则是认真落实青年干警导师制度的又一载体,充分发挥资深检察官在检察业务上的传帮带作用,引入研讨、互动、情景模拟等实训教学手段,以真实案例为素材,由模拟庭审现场、学员发问、主讲人解答、评议并分享心得等多个部分组成,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又以灵活的方式促进了思考与交流。
作为一项文化品牌,义检“香山思辨”拥有自己的专属LOGO、专属印鉴、专属场所和文化墙,还有干警自己制作的动漫形象,每期精心设计的沙龙活动参与邀请函成为干警争相收藏的对象,“身边的美好”微摄影比赛、水果拼盘大赛和“读诗会”活动等,无一不在印证着义检人喷薄而出的创造力和活力。
“香山思辨”文化品牌推出以来,义检人创新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增强,2015年至今,义乌检察院干警在地市级以上业务竞赛活动中获奖达21人次,充满活力的“香山思辨”正受到上级院和兄弟单位的广泛关注,甚至引起外地党政机关组团慕名前来考察。
检察文化是检察之魂。如果说“充满激情、不失理性、持之以恒”是一代代义检人凝炼出的义检精神,“香山思辨”则是新一代义检人的品质符号。这种昂扬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品质追求,正在推动着这个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不断大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