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6月15日讯(记者 龚正平)近期,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义乌市公安局根据《浙江省“低慢小”目标地面管控工作规范(试行)》和上级公安机关工作要求,将依法对全市范围内的“低慢小”目标及其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登记。
据介绍,“低慢小”目标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参考相关标准,通常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无人机、航拍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为什么要进行登记管控?据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介绍,随着科技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低慢小”目标从原先的“高门槛、高专业、单用途”正快速向“低门槛、多功能、日用型”发展,产品售价更加低廉,获得途径更加多样,种类用途更加丰富,操控更加便捷,适用人群更加广泛,随之带来的潜在风险隐患也越来越多。
据了解,早在2013年12月29日,北京某航空科技公司3名员工操控无人机“黑飞”航拍测绘,多架次民航飞机避让,造成延误。此类事件,轻则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人员财产重大损失;重则可能严重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近年来,涉及“低慢小”飞行器的警情增多,既有群众感到安全感、隐私权受到影响的求助,也有无人机砸伤人、车的投诉。
义乌警方提醒,请各持有、生产、销售“低慢小”目标相关单位、个人于2016年6月30日前到所在辖区派出所进行备案登记。要登记的相关内容:“低慢小”飞行器的种类、数量、品牌、型号、用途、存储地点等,并签订《安全责任书》,网上购买的同样也需要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备案登记或违反相关规定进行“低慢小”目标飞行的,公安机关及有关职能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对有关单位和个人采取相关措施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