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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江到底能不能钓鱼?

发布时间: 2016-06-22 09:42:20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通讯员 王姝岩 记者 林晓燕

  中国义乌网6月22日讯(义乌商报通讯员 王姝岩 记者 林晓燕)或是独钓春江水,或是三五成群,随着天气转暖,这样的“风景线”越来越多。市民王女士每天都会来义乌江边散步,每次经过,她都会紧锁眉头,“鱼虾原本在江中畅游,却要被困渔网牢笼,这与美丽的江景实在太格格不入了!”

  公共水域到底能钓鱼吗

  美丽的义乌江是我们的母亲河,也是众多鱼儿生活的家园。独特的江景吸引了喜爱垂钓的市民前往驻足,然而也有市民发出疑问:公共水域到底能钓鱼吗?

  关于这个话题,喜爱垂钓的市民也有话要说。严大爷是位退休人士,平日里最大的乐趣便是钓鱼,无奈因年纪较大,去远的地方钓鱼不仅家人不放心,自己也力不从心,而家边上能钓鱼的地方只有义乌江了。“我并没有妨碍到其他人,况且义乌江这么大,我钓两条鱼有什么关系?”他去江边钓鱼期间,经常会遇到执法人员来驱赶,轻则没收装备,重则罚款,不免心生郁闷。

  那么,义乌江到底能不能钓鱼?

  这个问题还得问问执法队员。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业务科科长余文俊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在公共水域捕捞需要办理捕捞许可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则是严禁垂钓。从某种程度来说,钓鱼也属捕捞范畴。

  近年来,我市对义乌江实施无投饲清洁养殖,放养鱼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清洁水体、修复生态,在义乌江捕捞垂钓、电毒炸、使用违规渔具等行为都是禁止的。如若对偷钓、偷捕行为放任自流,势必对义乌江水资源环境、渔业环境造成损害。另外,据说放养的这些净化鱼每长1斤,可以吸收水里9毫克的磷和33毫克的氮,从某种程度而言,这些鱼的体内已经堆积了很多有害物质及重金属,如果被食用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联合执法,依然难挡部分市民的“热情”

  每年的4~6月是多数淡水鱼类的产卵期和育幼期,除了一些休闲娱乐的垂钓市民,还有不少不法分子通过使用电脉冲、地笼网、帆张网、多层囊网拖网、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等禁用渔具进行大面积偷捕捞,大小鱼通吃。这样的行为不仅危及渔业资源,更是为法律所不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无证捕捞行为,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使用不符合规格标准渔具,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在义乌江垂钓的市民,执法队员多以劝导为主。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执法局今年以来共进行渔政巡查1705人次,劝导5800余次,共立案查处未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行为17起,罚款5500元。虽然我市多个部门经常在义乌江边进行联合执法,但依然难挡部分市民的捕鱼“热情”,而对一些利用非法捕鱼谋利者来说,这样的行为不仅成本低、收益高,而且隐蔽性、随机性强,因此捕捞行为屡禁不止。

  义乌江流域广,执法队员有限,光靠部门监管难以根除偷钓行为。因此,执法部门也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参与到监督举报队伍中来,发现非法捕鱼行为,立即拨打96150举报,执法人员将在第一时间前往查处。同时,执法队员也呼吁爱好垂钓的朋友,不要在水库、江河等公共水域垂钓,不做非法渔翁,不谋非法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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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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