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6月30日讯(通讯员 朱履生 彭希乐)三十而立是源于《论语·为政》的一个成语,意为人到了30岁就应该知礼,哪些能干哪些不能干,能够坦然去面对一切。但有的人就是不明白道理,结果吃了大亏。6月30日上午,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民警来到看守所告知相关事宜,刘某是追悔莫及。
今年32岁的刘某是安徽人,十年之前来到义乌,现在是三个孩子的爸爸,做点生意,一家人的日子还是过得去。
6月26日晚上十点钟左右,刘某与七个朋友在佛堂工业区夜市的大排档里喝酒,期间,刘某一边聊天一边喝了三杯左右的啤酒。0时30分,大家准备散了,刘某准备开车送四个朋友到他们的住处。
此时的刘某,由于这几天胃不好和酒精的刺激,加上时间比较晚了,就有点昏昏欲睡。在朝阳路与大成路交叉口准备右转弯的时候,刘某已经有点迷迷糊糊了。恍惚之间,他感觉前面有一个人,吓了一跳的刘某赶紧急打方向马上刹车。可能方向打的太急,车辆产生侧翻。
懵了神的刘某听到后面的朋友在焦急的喊,说有人被车压住了。好不容易爬出车子的刘某发现自己驾驶的越野车已经侧翻还碰到路灯杆了,车子里一个朋友的半个身体甩出去不幸给车子压住了。
刘某与朋友一起在路人的帮助下,将车子翻过来,看到人受伤较重,就火急火燎的将人抬到车上,赶紧送到义乌第二人民医院抢救。在医院里,心神不定的刘某徘徊了20几分钟,想到自己是酒后驾车又不敢报警,最后他就开车到赵朱村的仓库里,大口喝水,想让自己的酒气消一点。
后来,他接到了交警的电话,交警让他赶紧回到事故现场接受处理。经酒精含量检测,刘某酒精含量达到98毫克/100毫升,6月27日,刘某被义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交警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一条底线,任何人不能逾越。实际上,虽然刘某没有及时报警,路人已经报警了,警方通过视频监控查到了肇事车辆,他是根本逃脱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