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资讯 正文

两小伙从义乌租了辆车 到兰溪抵押骗钱

发布时间: 2015-06-30 11:12:09 来源: 金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胡伟

  2014年7月20日,冯某以每天400元的租金,从义乌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租得奥迪A6轿车一辆。

  7月24日,冯某、邓某一起商议将该车作抵押借款,好骗一笔钱花。于是,邓某找到他人,制作了名为“徐某某”的假身份证、假机动车行驶证及假机动车登记证书。

  7月27日,冯某、邓某一起驾驶租来的这辆轿车,开到兰溪市区一家典当行。他们首先利用假证件,骗取典当行老板的信任,并谎称他们的公司资金周转不过来,但急着支付工人工资,所以将该车作抵押,最终借得13万元。

  近日,兰溪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邓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编辑: 祝璐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网络安全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义乌广阔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