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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6-30 17:42:10 来源: “中国义乌”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依据义乌市人民法院(2015)金义执民字第289-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坐落于诗园小区12幢501室的房地产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傅卫林所有,楼鑫持有的义乌国用(2008)第1-3594号土地使用权证公告作废,特此公告。

  义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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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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