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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医保新政实施后 首批560人享受特殊门诊待遇

发布时间: 2015-07-01 10:22:29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张尔 冯贞

  义乌市医保处张尔、冯贞播报:日前,当义乌城西街道87岁的陈奶奶从医保处工作人员手中拿到《义乌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病历证》时,热泪盈眶。陈奶奶10年前患上高血压伴心脏并发症,每年药费支出将近8000元,由于不符合报销条件,给家庭带了不少负担。

  近期,义乌市政府对医保政策进行调整,城乡居民也可办理高血压伴心脏并发症等慢性病种证了。为方便参保群众,此次城乡居民医保的特殊(慢性)病种申报材料受理、证书发放与管理工作下放至各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的镇(街)中心卫生院,省去了大家多跑冤枉路。

  自5月下旬起,首批共900余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中心卫生院递交申请材料,经专家初审、医保处复核后,共通过560人,核准773个病种,现已完成全部制证工作,各镇(街)中心卫生院将于近期将发放特殊(慢性)病种证。

  第二批材料收集工作正在进行中,符合慢性病种核准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携带相应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中心卫生院办理。

  持证人员在7月1日起即可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待遇。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在可报销基数限额内,持有特殊病种证人员可享受小额62%、大额75%的医保待遇;持有慢性病种证人员可享受小额52%、大额60%的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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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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