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某某和林子是同寨子的人,打小一起玩。今年曾某某21岁,林子16岁,两人合计着不能再在寨子里瞎混,应该出去闯荡一番。迫不及待的两人,正月初九就背上行囊,离开贵州老家来到东阳,在东阳江北的一家工厂落了脚。由于还在假期,工厂未开工,两人仅被安排住进宿舍,伙食要自己解决。没开工就没有收入,所带的积蓄就花光了。
林子年纪虽小,胆子可不小,他提出去抢劫搞点钱花花,曾某某却很犹豫。眼看就要饿肚子,加上林子铁了心,曾某某也就同意了。“你是我带出来的,我是大哥,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会陪着你的”。曾某某对林子说。两人用剩余的钱到小店买了两只口罩和一把水果刀。
3月7日晚上,两人从东阳山口出发一路往廿三里方向走,寻找目标伺机下手。当天下着雨,很多店面都早早关门了,路上也没什么人。一直等到了第二天凌晨3时许,两人看到路边的一家宾馆前台只有一个女孩子在看电视。林子示意进去看看,曾某某心里害怕,愣在原地10分钟都没有回过神。林子一直在边上催促,看到曾某某还没反应,就自己戴上口罩往里走,曾某某见状也赶紧戴上口罩尾随进去。
林子假装要住宿,但前台女孩说没有房间了。两人看没有机会下手,站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女孩子看着这两个戴着口罩的年轻男子虽然觉得奇怪,但也没多加防备,自顾自看起了电视。站了三四分钟,林子故意问女孩厕所在哪里,女孩边看电视边指了指,林子故意表现出还是不知道的意思,女孩只能站起身走到林子前面带路。女孩子刚走到林子前面,林子就马上掏出水果刀架在女孩的脖子上。曾某某见状立即进入前台,抢得收银台内现金5700余元后,两人飞快地逃出宾馆,打车回到东阳。
“好日子”没过几天,3月20日,两人在东阳江北一家台球厅内被公安机关抓获。远在贵州的家人得知自己的孩子刚出门打工就犯了事,心急如焚,连夜赶至义乌,并拿出多年积蓄及东拼西凑的钱返还给被害人,被害人鉴于两人年纪尚轻对其行为表示了谅解。
日前,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曾某某提起公诉。由于林子系未成年人,另案处理,但也无法逃避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