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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开展黄金市场专项整治 12家经营户傍上国际品牌

发布时间: 2015-07-13 09:02:07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王旭航 吴佼

  近年来,黄金市场疲软,价格波动较大,金银首饰销售呈现低迷状态。为吸引消费者,义乌有些商家将金银首饰制作成知名国际品牌的商标图案,如“香奈儿”、“LV”、“卡地亚”等。经过“附体”的金银首饰的样子的确好看许多,殊不知如果没有得到这些知名品牌的授权,就构成商标侵权。

  【专项整治】

  城乡接合部成侵权多发区

  为规范黄金市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期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开展了一次黄金市场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余人次,查获12家金店、银楼、珠宝行等经营户存在侵犯“香奈儿”、“LV”、“卡地亚”等国际知名品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后宅街道净居西路、苏溪镇人民路西侧、北苑街道夏荷路、江东街道青口村、荷叶塘采荷街等城乡接合部的首饰店铺成了该批案件的主要侵权多发地。

  检查人员发现,这些商标侵权的金银首饰都用真金白银制作,有些做工精细、手感较好,非专业人员难以区分真伪,有些则做工粗糙,价格也比较低,与正品区别较大。无一例外的是,这些当事人都无法提供相关手续和有关凭证,涉嫌销售侵权饰品。目前已结案8起,共查获侵犯国际知名商标的黄金饰品121件,纯银117件,涉案货值达10.49万元。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上述金银首饰全部没收,并对8家经营户开出了总计17.33万元的罚款,另有4起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典型案例】

  觉得款式好看就采购

  在江东街道青口购物广场的一家经营首饰的店铺,执法人员查获了带有“香奈儿”商标图案的千足金吊坠8个、玫瑰金戒指5个、千足金耳钉6对、玫瑰金项链1条,其中两对金耳钉与“香奈儿”形状近似,其余18件则完全相同,货值超过1.5万元。

  “我3月才开始从事首饰、戒指、吊坠、耳钉、项链等零售生意,营业执照都没来得及去办理。”在问及是否认识“香奈儿”商标时,80后老板徐某交代,这些都是从杭州珠宝城采购来的,之前对这行不太熟悉,觉得好看,就采购了一些。

  执法人员介绍,徐某的行为属于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商标法》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处25万元以下罚款。6月16日,市场监管局没收了20件黄金首饰,并对徐某处以2.4万元罚款。

  在苏溪销售金银饰品的许某从事珠宝首饰行业已有3年多,这次他也被人举报销售侵权饰品。

  执法人员在许某店内查获带有“香奈儿”样式的金戒指、金手镯、金挂件8件,银耳钉4对。从标价上看,这些黄金饰品标价几千元,纯银耳钉则标价几百元。据查,这些黄金饰品销售价为235元/克,货值近1.3万元。因许某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执法人员当即予以扣留。

  许某说,去年他去深圳田贝市场进货时,看到这些首饰款式新颖,价格也相对低廉,就进购了一批。

  6月26日,市场监管局没收了这些金银首饰,并对许某处以2.6万元罚款。

  【部门声音】

  图形商标也侵权,购买时要理性

  稽查大队执法人员介绍,在普通人印象当中,商标一般是附加在商品上面作为标志以区别其他商品来源使用的,但其实整个商品做成他人的注册商标图案也构成商标侵权。

  “之前我们常查到侵权钥匙扣、侵权围巾等,也都属于这种情况。”执法人员表示,金银首饰不同于普通商品,本身价值较高。根据《刑法》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就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

  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指导经营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适时对黄金市场经营户开展一次预警。此外,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消费者,“傍名牌”的首饰虽然好看,但毕竟不是正品,有可能存在缺斤少两或以次充好的现象,购买时一定要谨慎。特别是购买价格比较昂贵的首饰,涉及知名品牌商标图像的,应警惕金银饰品上的商标是否侵权,避免买到假冒产品,必要时可要求商家提供商标使用证明资料,并保管好相关票据,以便出现问题及时向消费维权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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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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