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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周,多对再婚老人为此离婚

经济问题绊倒“夕阳情”

发布时间: 2015-07-26 09:46:05 来源: 义乌商报 作者:

  入伏后天气炎热,人的情绪或多或少受影响。这周,市婚姻登记中心离婚室里人来人往,多对再婚老人前来办理离婚手续,他们的离婚原因大部分都和经济问题有关。

   15年感情因贷款问题画上句号

   再婚15年了, 52岁的陈阿姨决定结束这段婚姻。

   “年纪都那么大了,你也同意吗?”工作人员问。

   “同意。”丈夫老王丝毫没有挽留的意思。

   15年前,老王与前妻离婚,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离异的陈阿姨。“当时,两人感觉不错,很快就同居了。”陈阿姨说。婚后,两人没共同子女。陈阿姨把老王的儿子当作亲儿子一样对待。

   如今,村里进行了旧村改造,房子有了,生活好了,老王和陈阿姨的感情却越来越远了。“他有儿子,很牛的。我们早就分房睡、分开吃了,在一起没意思。”陈阿姨说,除此之外,她离婚的原因还有一个———目前,她生意上遇到点困难,要贷款,由于夫妻俩户口在一起,老王年纪过大,不能贷款。

   “离了婚,我自己还能贷款,把生意做好呢。”很快,陈阿姨办好了离婚手续,走出了离婚室。

   10年“夕阳情”不敌1万元钱

   与陈阿姨夫妻的平静相比,老林夫妻离婚时闹得像仇人一样。

   2005年, 55岁的老林和50岁的楼阿姨相识结婚,因两人都是再婚,结婚时很低调。婚后,老林与前妻的女儿经常到老林家吃饭,很多时候女儿还带着儿子和丈夫。 “女儿来看父亲,吃顿饭也正常。但每次来,她女儿总是空着手,还对饭菜挑三拣四。”楼阿姨心里虽然不痛快,但都忍下来了。

   楼阿姨本以为自己的忍让能换来老林的理解,但一次借钱事件却使得夫妻俩的感情亮起了红灯。“去年,我儿子因为急用,向我借了5万元。这其中有1万元是老林的。”楼阿姨曾因借钱一事与老林商量,但 老林抠门,不同意把钱借给楼阿姨的儿子。楼阿姨一气之下,自己做主把钱借给了儿子。老林知情后,夫妻俩天天吵架。楼阿姨因此搬到儿子家住,这一住就是一年。

   离婚时,夫妻俩因为1万元钱争论不休。老林坚持“钱不还,字不签”。双方僵持了一会儿,楼阿姨为了能尽快结束这段婚姻,最终给了老林5000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手记>>>

   互相信任很重要

     夫妻相处不易,再婚生活更像是一个再学习的过程。再婚以后,很多夫妻会捂着各自的小钱袋过日子,把对方当“贼”一样防着。其实,既然选择了对方,就要用实际行动获取对方的信任和尊重,更要包容对方的孩子。再婚夫妻除了情感上的彼此信任之外,对财产也要“公开透明化”,彼此有商有量,才能过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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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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