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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19家游泳场所水质监测结果出炉 4家未达标

发布时间: 2015-07-31 16:59:11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蒋守洋 甄兰 通讯员 楼宏彬
梅湖游泳中心
 

  中国义乌网7月31日讯(记者 蒋守洋 甄兰 通讯员 楼宏彬)今天,记者从义乌市卫生监督所获悉,2015年全市19家游泳场所水质监测结果已经出炉。在市卫生监督所监测的19家游泳场所中,有15家游泳场所的检测结果全部符合国家标准,4家游泳场所的部分指标不合格。

  总体合格率较去年有大幅提高,仍有4家场所不达标

  市卫生监督所今年入夏以来就开展了游泳场所夏季保健康专项行动,对游泳场所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进行卫生知识专项培训,同时加强了对辖区内游泳场所的监管,特别是对游泳场所落实卫生管理制度、规范消毒行为等进行了重点监督。

  据了解,义乌市卫生监督所本次抽检指标共7项,包括池水细菌总数、游离余氯、浑浊度、尿素、大肠菌群、PH值及过脚池水余氯,共采取样品133份。本次检测总体合格率为94.7%,比去年提高不少。

  检测结果显示,所抽检的样品中浑浊度和过脚池水余氯两项指标合格率为100%。池水细菌总数合格17家,阿涛酒店(同一个春天)、罡正健身房两家不合格,合格率为89.5%;游离余氯合格18家,罡正健身房不合格,合格率为94.7%;尿素合格17家,天恒大酒店皇朝名都水疗会所、飞格水上游乐园不合格,合格率为89.5%;大肠菌群项目中罡正健身房不合格,合格率为94.7%;PH值合格18家,合格率为94.7%,不合格的是飞格水上游乐园。

  不合格单位将面临行政处罚

  卫生监督所书记胡启中告诉中国义乌网记者,根据去年我省出台的《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规定,游泳场所经营期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给予处罚。其中,对于人工游泳场所经营者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市卫生监督所在收到检测报告后,立即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4家游泳场所进行了立案调查,作出书面责令改正通知,并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去年以前,我们对游泳场所检测不合格的处罚工作还没有依据。今年,我们在加强平常监管的同时,将以罚促改,这将会大大提升游泳场所负责人的自律意识,切实保障游泳者的卫生安全。”胡启中说。

  卫生监督员提示:选择游泳场所要“三看一闻”

  针对普通市民,如何才能简单辨别游泳场所的卫生状况呢?

  卫生监督员提醒广大市民,在选择游泳场所时可以通过“三看一闻”判断该场所是否卫生:

  一看信息公示。看该场所是否公示有效卫生许可证及信誉度等级标识,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看当天游泳池的水温、余氯浓度、PH值等指标是否通过信息牌公示,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余氯浓度:0.3—0.5mg/L,PH值:6.5-8.5);

  二看泳池周边。看游泳场所是否设立了传染病禁泳标志,是否有统一着装的救生员,是否有足够的救生设施等等;

  三看水质观感。看泳池水质是否混浊、有飘浮异物。水质较好情况下,站在池边能够看见二至三个泳道外的池底,且池底无污垢,反之则表明水质较差。

  一闻是指通过闻池水的气味判断水质,池水有淡淡的消毒水味道是正常的,如果有刺鼻难闻的味道,则不正常。

  今后一段时间内,市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对游泳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我市各游泳场所卫生安全。消费者如发现游泳场所存在卫生问题,可以拨打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热线96301,卫生行政部门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如果对具体数据感兴趣,义乌市民可以关注市卫生监督所官方微信“义乌卫生监督”进行查询。

  附:具体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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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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