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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告法》下月起实施 医疗广告怎么发布才合法

发布时间: 2015-08-08 10:18:22 来源: 义乌商报 作者: 应悦 吴佼

  中国义乌网8月8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应悦 通讯员 吴佼)医疗广告的宣传发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心健康。随着新《广告法》即将在9月1日施行,近日,为适应新《广告法》监管需求,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对我市部分医疗机构开展指导广告工作。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向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阐释了新《广告法》对医疗广告规制的三大变化,如增加了医疗广告的广告准则、加大了惩处力度以及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并剖析了目前违法广告主要存在形式,如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违法医疗广告,以及宣传诊疗效果、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等行为。

  据悉,9月1日即将施行的新《广告法》规定医疗广告禁止以下内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此外,新《广告法》还进一步提高了法律责任的震慑力,罚款金额进一步提高。过去对媒体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发布的违法广告,根据广告费用处罚款1到5倍,现在是3到5倍。两年内三次以上违法行为的,则处以广告费用5到10倍。若广告费用难以计算或明显偏低的,现在最高可以罚到200万,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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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董良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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