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8月11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方星梁 实习生 傅啸)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批准,同意全国11个城市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义乌市成为唯一一个入围的县级城市。
我市素有“勤耕好学、刚正勇为、诚信包容”的文化传承。多年来,义乌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先行先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特别是国务院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 2020年)》以来,我市进一步加快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诚信、我吉祥”工程等,得到了中央肯定。
据了解,创建示范城市的目标任务分为两年。2015年主要任务是:建立创建示范城市工作体系运行机制、启动建设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在若干重点领域建立并实施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宣传活动等。2016年主要任务是:建成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广泛应用信用记录信用产品、初步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社会诚信意识明显提高等。在浙江省发改委、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等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目前,我市已经完成了创建工作方案编制,明确了创建目标和重点任务,完善了创建联络机制,创建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据悉,同时入围的其他城市是沈阳、青岛、南京、无锡、宿迁、杭州、温州、合肥、芜湖、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