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芬(化名)未曾料到因一时贪念,竟把自己送上公堂。昨日,因涉嫌盗窃罪,黄小芬被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黄小芬从福建来义乌工作多年,生活过得有条不紊,不曾想今年5月的一天自己去银行取钱竟得来一笔横财,更不曾想这笔横财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
事发当天,黄小芬到苏溪镇的一家农业银行网点取钱。一对取完钱的夫妻刚从提款机的小隔间出来,她紧接着走了进去。她发现,提款机上显示的不是“欢迎页面”,而是已经输过密码可以取款、转账、退卡等操作的页面。她明白过来,刚才出去的夫妻二人把卡忘在提款机里了。
她迅速查询了该卡余额,发现还有1.7万多元。“我想把卡里钱占为己有。”她说,贪念一经滋生,便再难以自持。考虑到法律后果,黄小芬只从卡里取走3000元钱,尔后拿着卡和钱离开了。
很快,卡的主人收到了银行卡被取款3000元的短信提醒,才反应过来把卡遗忘在了银行提款机里,于是立即报警。两天后,黄小芬被捕,这时她才知道法律明文规定从他人银行卡盗取现金构成盗窃罪,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