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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出租房标准 义乌出租房消防安全问题多

发布时间: 2015-08-19 10:05:59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甄兰

  中国义乌网819日讯(记者 甄兰 通讯员 陈正明)消防安全条件差,管理薄弱,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现象大量存在,出租房的管理已成了每座城市的一大痼疾。

  最近,浙江省开出了一张“药方”:全省首个有关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的地方标准——《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DB 33/T 976—2015)出台,并于8月16日发布实施。

  地方标准对出租房的面积、居住人数、建筑构造、消防设施等都进行了详细的要求和规定。中国义乌网记者采访发现,义乌由于外来人口众多,出租房占有很大的比例。记者从义乌警方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对照标准,义乌市出租房消防安全要改进的地方仍然不少。

  建筑结构多变

  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功能多样,是义乌出租房存在的一个通病。一些出租房防火分隔不到位,仅简单地使用三合板等可燃材料进行分隔且分隔不到楼板或梁的底部,不能有效形成防火分隔;部分出租房在底层还设置了商业服务网点和小加工店,功能相对复杂,这就埋下了更大的火灾隐患。

  最新的《要求》明确强调,居住出租房与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应进行防火分隔,并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楼梯等疏散设施;防火分隔措施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且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

  消防基础设施差

  义乌的出租房绝大多数位于城郊结合部的农居房中,消防车道狭窄、市政消火栓和天然消防水源缺乏。

  《要求》规定:居住出租房密集区应设置消防水源。消防水源可由市政给水、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

  具备市政给水条件的居住出租房密集区应设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宜与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用,并应满足消防供水的要求。不具备市政给水条件或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不符合消防供水要求的,应设置消防水池或利用天然水源。根据市政给水、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等消防水源的形式,配备相应的机动消防泵、消防水带、水枪等消防设施。

  用电管理混乱

  据了解,出租房消防管理目前处于“无业主”状态,不仅自我管理真空,也给部门监管带来难度。大部分出租房未配备必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用电管理混乱,线路老化、乱拉乱接现象较为严重;热得快、电磁炉、电炉等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的问题比较突出,极易诱发电气火灾。

  《要求》强调:居住出租房应设置专用配电箱(盘),配电箱(盘)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配电箱(盘)每一分支回路均应装设保护电器。空调、洗浴用电热水器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应设专用电源插座。

  电线、电缆应穿金属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硬质阻燃塑料管(PVC管)保护。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对产生高温、高热的电器设备,使用期间也应有专人看管,使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这些出租房由于房主和租户消防意识的淡薄,存在许多火灾隐患,火灾危险性大。如何整治出租房消防安全,已经成为当前消防工作的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课题。义乌警方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行政处罚、临时查封、行政拘留这三个方面强化刚性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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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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