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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坐上警车“过过瘾” 醉酒小伙大闹派出所还咬伤民警

发布时间: 2015-08-19 17:54:57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甄兰 通讯员 张代磊

  中国义乌网8月19日讯(记者 甄兰 通讯员 张代磊)俗话说:醉酒误事,这话放在李某身上一点不假。他醉酒之后见一大一小两个人沿街乞讨,因怀疑大的是拐卖小孩的人贩而报警,在警察来处理后,觉得自己是报案人非要坐上警车“过过瘾”,在被拒绝后,竟然赶到派出所“耍酒疯”,并将民警咬伤,最终李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逮捕,后悔莫及。

  1991年出生的李某系台州人,在义乌务工。今年7月25日晚上9点钟左右,李某和几个朋友在一起喝酒,不知不觉喝了五扎啤酒,感觉有点喝高。喝酒过后,李某在义乌市江东街道鲇溪村20幢附近碰到一大一小两个人(小的系大人侄女)向其乞讨,小的是个五岁左右的小女孩。李某遂问小女孩旁边的大人是谁,父母亲叫什么名字,小女孩都无法回答。李某怀疑大人是拐卖小孩的人贩子,就打了110报警。

  不一会儿,江东派出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将这对乞讨者带上警车准备带回派出所核查身份。这时李某不依了,认为自己是报警人,也要坐警车到派出所去。民警见李某一身酒气,知道其喝醉了,就拒绝了其要求。“凭什么我报警人不能坐警车?”李某顿时就火了,拉住车门不放,和现场民警争吵了起来,后经民警警告,李某无奈放手。

  警车走后,李某并不死心,步行到派出所大闹。其间,有其他案件被害人前来报案,李某就大声质问,并用手机拍摄。随后,李某走入值班室,看见有名女信息员正在工作,遂走上前去执意进行拍摄,并说“美女,不要害羞嘛,来拍个照。”严重扰乱了值班室正常秩序。

  无奈之下,派出所工作人员只好将李某带往留置室醒酒,根据规定,需要对李某进行人身检查并将其随身物品收掉。在对李某进行检查时,李某不肯配合。在收去李某手机时,李某用嘴巴将工作人员左手食指、右手无名指咬住,后经鉴定,民警手指已构成轻微伤。

  8月19日,因涉嫌妨害公务罪,李某被义乌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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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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