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8月31日讯(义乌商报石薇)8月27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为进一步提高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改善我市残疾人困难群体的生活处境,我市出台新政策,从9月份开始提高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部分项目补助标准。
对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在享受“低保”的基础上,生活费补助调整为125元/月;对残疾等级为一级且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纳入居家安养的,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残疾人,其生活护理补助标准调整为500元/月,调整后的新标准下月起执行,惠及800多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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