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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情人给的路费少 她偷走4100多元钱不辞而别

发布时间: 2015-09-01 09:26:14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朱翔 通讯员 胡丹萍

  来义乌与情人幽会后,对方仅给了200元路费,开始承诺的买裙子、补偿误工费等都没兑现,这让丽水青田女子金凤十分窝火。一气之下,她拿走情人藏在衣柜里的4100多元现金。昨天,金凤因涉嫌盗窃罪被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老傅是河南人,年过半百的他一直单身,在义乌一家企业做仓管员。2011年5月的一个晚上,他在义乌城区孝子祠公园闲逛时,认识了青田女子金凤。

  老傅对面容姣好的金凤一见倾心,很快就对她展开疯狂的追求。虽然金凤早已结婚,还有一个快10岁的女儿,但抵挡不住老傅的糖衣炮弹,最终成了对方的情人。不久,金凤离开义乌回到老家,老傅还是在义乌打工,但两人依旧保持紧密的联系,老傅时不时让金凤到义乌住几天,每次都包吃包住包路费。

  7月25日,老傅又打电话让金凤到义乌玩,对方就带着放暑假的女儿一起到了义乌。帮老傅收拾房间时,金凤无意中发现老傅放在衣柜里的一件冬装口袋里有4100多元现金。金凤平常想买东西时,老傅总是毫不犹豫立即买下,所以金凤也就没去动这些钱。

  第二天,老傅出门上班前给金凤200元路费。金凤嫌钱太少很不乐意,但老傅借口说没发工资就离开了家。“这点钱不够我和女儿回家的路费,而且他承诺给我和女儿买裙子也没买,说好给我补偿误工费也没给。”金凤越想越生气。

  7月27日清晨,心里窝火的金凤趁老傅上夜班没回来,拿走衣柜里4100多元现金带女儿回了老家。老傅回家后,发现放在衣柜里的钱不见了,他打电话给金凤核实,对方承认钱是自己拿的,但就是不肯还。无奈之下,老傅拨打110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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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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