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9月2日讯(通讯员 陈文青)近日,义乌市公安机关依法对无证电焊过失引发火灾的王某和黄某以及指使他人违规作业的陈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8月30日上午,位于江东街道商苑社区一处房屋楼顶钢棚发生火灾,现场浓烟滚滚。火灾发生后,义乌消防支队立即调派稠江中队、江东专职队等力量共30余名消防人员前往现场施救,经过近半小时的救援成功将火扑灭。
火灾发生前,陈某发现屋顶的钢棚需要修理,便打电话叫来王某和黄某施工。由于未参加过培训,无电焊作业相关证件,施工前,工人未做任何防护措施。
“当时,我正在焊接,突然发现附近的杂物着火了,于是立马开始呼喊求救。”王某说。“听到工人的叫声后,我们立马带上灭火器扑救,但是由于火势太大,灭火器并未发生作用,于是立马拨打119电话。”陈某回忆。
据调查,王某和黄某在明知四楼需焊接切割的铁皮附近有堆放旧棉被、塑料凳等杂物情况下,未进行清理即开展切割、打磨等工作,导致掉落的火星引燃附近的杂物引发火灾,致使四楼物品全部烧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义乌市公安机关依法对电焊工王某、黄某和陈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义乌消防提醒:气焊、电焊、切割同属于焊割行业,这一行业作业时危险性极大,极易引燃周边物品引发火灾,开始作业前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防护工作,可在旁边放桶水或灭火器以备不时之需,切莫贪图方便违规作业,此外,必须要在取得特种岗位资格证后才能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