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人应做好哪些方面的安全防范工作?市公安局(流管办)工作人员提醒,为防范犯罪分子以租来的房屋作掩护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出租房屋业主需要做好“五防”:
防家中财物被盗。众所周知,房屋出租后,往往会有一些物品交承租人使用。此时,出租人就必须清点家中所交付使用的财物,密切关注对方的动向,预防交付使用的财物被承租人盗走。
防成为犯罪窝点。不少犯罪分子喜欢利用租来的房屋作为自己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窝点,如变造、伪造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结婚证以及制作淫秽物品、卖淫嫖娼、非法传销等活动。作为出租人,发现此类情况时,必须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免得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防委托收购行骗。犯罪分子利用租来的房子收购珍贵物品,并且当着房主的面高价收购。收购几天后,这些人就会外出几天,当又有人(这些人实际上就是骗子)送货到这里时候,承租人就会以人在外地、不方便回家为由,拜托房主垫钱先收购。结果房主垫钱代购后,再也不见承租人回来。再仔细打听,承租人拜托收购的东西,仅是不值钱的东西。
防左邻右舍遭殃。有些犯罪分子会制造自己与房东是熟人的假象(实际上房东也不知房客是何许人),到附近商店、饭店消费,开始时可能先付钱,隔几天便开始赊欠。所有这些行为的发生,都没有引起任何人的重视。连续几天承租人不再出现,房东等人才知道上当受骗了。
防犯罪分子藏身。一些犯罪分子作案后,为了逃避打击,就会想方设法地藏身,其中出租房就是最重要的去处之一。一些犯罪分子通过假身份证件承租房屋,然后以“合法”身份作掩护,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因此,房屋出租时应认真核对其身份证件,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承租人信息,由公安机关对承租人信息进行核对。
房屋出租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注意核实承租人信息。出租人在出租房屋时应对承租人的相关身份证件加以核实,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同时对承租人的工作、居住人数、居住时间等情况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注意定期巡查。出租人要注意定期巡查,避免承租人和实际居住人不一致的情况,防止承租人在房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发现有什么异常情况,要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巡查时也要检查房屋结构有无改变,设施、管线有无老化等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注意特殊符号。如果出租屋门口、墙壁上突然出现“X”或长方形之类的奇怪符号,有可能是入室盗抢等犯罪团伙踩点后留下的记号,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要引起警惕,另一方面要将记号尽快清理。
注意看房安全。当有承租人来租房时,不要单独一人陪同对方,同时对家中的财物也要加强看管,以防被偷。看房时,不要关门,以便让外面的人看到屋里发生的情况。万一碰到类似抢劫案件,应保持冷静,面对有凶器的歹徒欲行抢劫等暴力行为时,千万不要轻易反抗,记住对方体貌特征,并在案发后及时报警。
注意选择正规招租渠道。出租人尽量不要在小型的房产网站上招租,也不要在街道贴小招贴来进行租房。应该选择较大型、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或网上房产平台进行交易,并签订正规的租房合同。
注意安装防盗设施。出租人应该安装基础防盗设施,如防盗门、防盗锁、防踹板、防护墙、监控和报警装置等,减少被盗风险。在新承租人入住时,一定要及时更换门锁,防止他人利用以前的钥匙入房行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