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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不动产登记与管理衔接 义乌的先行先试最大便利群众

发布时间: 2015-09-17 14:19:10 来源: 金华晚报 作者: 严瑾漪

  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近日联合发出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的衔接。

  各负其责注重衔接

  《指导意见》强调:“房屋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将统一整合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房屋交易管理职责继续由房产管理部门承担。”

  也就是说,房产管理部门职责包括房屋转让、抵押、租赁、面积管理、房屋交易档案、房屋中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楼盘表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房屋抵押政策制定及监督执行等监管工作。

  而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房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登记职责。《指导意见》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随意拆分房屋登记职责。

  仍要尽量便利群众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认为,住建部门的房屋数据和不动产登记的衔接的落地将大大推进不动产登记的落实,此外房产登记统一,可以有效落实以地控房,有效防范一房多卖、已抵押房屋违规出售等行为的发生,确保交易安全。

  虽然办房本的业务划走了,但房产交易业务还由房管局来承担,《指导意见》要求,房屋交易和登记业务办理尽量在一个服务大厅,如果不能在一个大厅,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产管理部门要互设服务窗口,受理相关业务,群众不需要跑两个地方就可以一站式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义乌已走在全省前列

  今年6月26日,浙江省首批不动产权证书在义乌颁发。义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也同日挂牌,义乌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此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根据省政府部署,义乌市率先在我省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义乌市不动产登记的业务类型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解封登记等;集体土地所有权;林权登记等。

  也就是说,部分房屋交易管理的职责事实上也统一整合到了不动产登记机构中。这一点与指导意见的要求并不完全相同,但义乌的先行先试在意见之前,而且这种模式确实给予广大民众更大的便利。比如过去老百姓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国土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还要分别准备两份材料,跑多个部门。统一登记后,房产、国土两证合二为一,大部分手续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证和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统一,减少了办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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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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