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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经济适用住房第一批抽签定位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15-09-17 16:07:21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根据《义乌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义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前期志愿填报和征询意见的基础上,经市住房办研究,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抽签定位房源

  1、建筑面积约90㎡(含公摊面积,下同)户型共计1100套,其中南洲花园464套、和欣花园480套、富港花园156套。

场次

入场时间

抽签时间

地点(入场口)

参加人员

第一场

9月20日上午

6:00-8:00

上午8:00

8时以后到场为迟到人员

梅湖体育场1号

消防通道

90㎡户型申购户

第二场

9月22日上午

7:00-8:00

上午8:00

8时以后到场为迟到人员

梅湖体育场1号

消防通道

60㎡户型申购户

第三场

9月22日下午

13:00-14:00

下午14:00

14时以后到场为迟到人员

梅湖体育场1号

消防通道

40㎡户型申购户

  2、60㎡户型共计220套,位于和欣花园。

  3、40㎡户型共计68套,位于和欣花园(以上房源具体详见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二、基本符合申购条件的户数

  1、经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审核,符合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家庭共1073户。

  2、符合申购90㎡户型共821户,其中:优抚对象5户。

  3、符合申购60㎡户型共198户。

  4、符合申购40㎡户型共54户。

  三、抽签顺序和时间安排

  按90㎡、60㎡和40㎡的户型顺序,安排三场抽签定位大会,具体安排如下:

  1、同一户型抽签时,先由优抚对象抽签,再组织其他申购户抽签。

  2、申购90㎡户型的2人及以下户,参加第二批抽签。

  四、抽签须携带的证件

  1、参加抽签定位的申请人(全体申请人共同委托的代表,一户仅限1人)凭本人身份证、入场通知书、准购证和共同申请人亲笔填写的委托书进场。

  2、如申请人均不能参加的,可经公证后委托其他人参加。受托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公证书,以及入场通知书、准购证进场。

  五、抽签定位流程

  1、资格审核进场。经核对相关证件,申请人(或受托人,下同)在登记册上签名后入场。

  2、抽取轮候序号。在公证处的组织下,申请人公开抽取轮候序号,并经工作人员引导,到相应位罝就座。

  3、检查定位签书。抽签定位开始前,出轮候序号最后3名申请人负责当众检查、清点定位签书。

  4、按序抽签定位。凭本人身份证、入场通知书、准购证,轮候顺序号,申请人按轮候顺序依次进入抽签区抽取定位签书。

  5、办理公证手续。申请人抽取定位签书后,由公证处当场开启并办理公证手续。

  6、领収交款通知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和公证手续,领取交款通知书后离场。

  六、抽签纪律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规定时间进场,自觉维护大会秩序,并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2、迟到人员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迟到席就坐。待按时到场的申请人全部抽签定位完毕后,再由迟到的申请人按到场先后顺序抽签定位。

  3、抽签结束签书封存后到场的,参加第二批抽签。

  4、对不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扰乱大会工作秩序的,将视悄节轻重予以警告、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或取消申购资格。

  七、附则

  1、抽签定位由义乌市公证处现场监督、公证。

  2、如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场的,应当提前一天书面告知知往房办(联系电话0579-85458005) 。无故不参加抽签定位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申购资格。

  3、抽签定位后,没有按规定缴清购房款及相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收回房源。

  4、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市住房办负责解释。

  义乌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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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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