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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假期,义乌公安民警忙处家务事

发布时间: 2015-10-06 01:24:06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陈正明 沈一凡

  10月2日晚上,老人沈桔清在义乌市城西路388号附近迷了路。好心人看见老人找不到回家的路就拨打了110报警。义乌市公安局北苑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何镜带领队伍迅速出警,以最快速度赶到报案地点。见到老人后,民警从老人的口中得知自己住在新科路一个工地里面。了解到情况后,民警就把老人带上警车沿着新科路一路寻找,在一家加油站对面,老人认出了自己的住所。下车后,民警陪着老人进了工地,并找到了她的丈夫陈秉法,见到老伴后,老两口开心地笑了。回所前,民警何镜对沈桔清的家人再三叮嘱,让他们好好照看老人,并让老人随身携带家人的联系方式,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0月3日,义乌市上溪镇苦竹塘村的陈女士报警称,她家房子上刚砌的墙被隔壁邻居推倒了,需要派出所处理。义乌市公安局上溪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陈女士家处置。在现场,民警见到了陈女士,也见到了陈女士的隔壁邻居杨女士。杨女士情绪比较激动,她承认自己叫人将陈女士家的墙砖推掉,原因是陈女士砌的墙影响她家楼下房间的采光,决不允许陈女士家砌墙。而陈女士则表示,自家有5岁大的小孩,此处如不砌墙存有安全隐患,再说两家靠得太近,不砌墙很容易从上面翻墙过来,必须砌墙。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清官也难断家务事啊。民警又向村干部了解情况,原来从陈女士家造房子挖地基开始,陈女士和杨女士两家就一直有矛盾,还时常发生冲突,现场连村调解员都和杨女士发生了争吵。考虑到这个情况,民警觉得如果这个纠纷不帮忙调解,后续的矛盾会进一步升级。民警将杨女士拉到一旁耐心地做她的思想工作,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即既用情感沟通,也用法律条文来旁敲侧击,杨女士最终答应陈女士家砌一米高的围墙,此次矛盾终于得到化解。

  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大家和睦相处才能过得上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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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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