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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喝到问题椰子汁 狮子大开口索赔两万元

发布时间: 2015-10-08 16:35:50 来源: 金华晚报 作者: 记者楼盼 通讯员盛金兔

  “我在烧烤店花10元钱买了两瓶椰子汁,其中一瓶像白开水一样,倒在杯里还有类似甘蔗渣一样的杂质。我要求赔偿两万元,店家却不同意,让我找总经销或厂家索赔。”前几天,义乌市民丁某致电本报反映自己的遭遇,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丁某说,9月22日晚,她和朋友在义乌市工人北路上的一家烧烤店吃夜宵,买了两瓶椰子汁。其中一瓶口感纯正,可另一瓶喝到嘴里如同白开水,倒入杯中还有一种像甘蔗渣一样的杂质。发现问题后,丁某先是用手机拍下了证据,然后找烧烤店的老板讨说法,要求烧烤店赔偿两万元。

  “赔你几十块钱倒也没关系,可两万元未免太夸张了。”烧烤店老板吴某说,自己小本经营,赔不起这么多。他认为,椰子汁出问题,应该找厂家和经销商索赔,责任不应该由其承担。随后,吴某想办法联系到了该品牌椰子汁的经销商胡某。胡某立即赶到现场,他解释,椰子汁出现有甘蔗渣一样的杂质,是由于运输或装卸过程中撞击或碰撞瓶盖漏气造成的。胡某提出了两种赔偿方案:一是赔偿24瓶装的椰子汁一箱;二是赔偿现金200元。丁某却咬定两万元不放松。

  义乌市场监管局稠城监管所工作人员立即召集双方调解。经销商胡某联系了生产厂家,答复是最多赔偿200元。而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最多“退一赔十”。也就是丁某索赔两万元没有法律依据,最多只能获赔55元钱。

  最后,胡某表态,考虑到丁某喝了这瓶“问题椰子汁”,身心不舒服,他可以赔偿丁某1000元,并退还购物款5元。丁某表示同意,工作人员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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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沈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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